真理
召會見證的恢復與實行(第四至五篇)
召會見證的恢復與實行(第四至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七年五月,在台北所釋放的信息集成。主僕在晚間特會中釋放之信息,刊於『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一書。當時晨間聚會之信息,前七篇刊於『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後十一篇刊於本書,可視為前述信息的補充與應用。
信息內容
第四篇題到『召會的見證在實行上的難處』,第五篇則闡明『神所要的建造與撒但對人的迷蒙』。
信息要點
一、神的心意乃是以召會為中心,因此所有的工作都是幫助召會的建造。聖經給我們看見,在建造召會的事上,有些人作得很正確,有些人的工作並不正確。然而,當日的召會並沒有因為那些不正確的工作而分裂。召會是大的,任何人的工作都沒有召會大。保羅對哥林多召會的聖徒說,『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命、或死亡、或現今的事、或要來的事,全是你們的,但你們是基督的,基督又是神的。』(林前三22~23)由此可見,除了神和基督之外,召會是最大的。召會是神所要的器皿,召會是神所要的見證。各種職事和工作若都為著召會,召會就不會產生分裂。
二、神永遠的心願乃是要得著新耶路撒冷,而祂在時間裏的作法,乃是在一地一地建立起地方召會,作新耶路撒冷的雛形與代表。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神在那地方所設立的一個代表,代表宇宙的召會、基督的身體與新耶路撒冷。這就是神在新約時代所要作的事。然而,撒但長久以來藉著特別的名稱、特別的信條與特別的交通,破壞了地方召會。一面,形成地方上的分裂,破壞神永遠心願的雛形;另一面,聯起相同的分裂而有超地方的聯結。凡是體貼神心腸的人,都當站在地方召會的立場上,照著身體的原則,作新耶路撒冷的雛形和代表,活出基督身體的生活,顯出基督的生命,作召會的見證。
實行要點
一、為著召會作基督團體的見證,我們應當有正確的存心,不爭執、不分裂。羅馬書十四章六節說,『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喫的人是向主喫的。』我們要學習這種寬大的態度。我們不能要求召會整齊劃一;反之,我們應該竭力保守一,避免分裂。所有的問題都在於我們的心和靈,我們若是站在不分裂的立場上,並且學習不爭執,彼此接納,就容易給聖靈機會說話。我們並非要征服眾人的意見,而是必須先存心清潔,豫備自己有合式的態度說,『主,我不爭。你的兒女願意有甚麼主張,我和他們交通;若不能說服他們,我就容讓他們,我不能因著自己的主張和他們分。』。如此,聖靈就很容易出來作工,消除一切的難處。
二、神乃是藉著建造地方召會以建造宇宙召會。神在新約時代中所作的事,都是在地方召會身上。在新約使徒的書信中,所對付的都是地方召會的問題,可見召會不是一個空洞的理論。在現今這個世代中,召會應該顯出合一、脫離世界、得勝的光景。為此,我們需要傳揚福音以拯救罪人,接受造就與成全,追求聖別、屬靈、得勝、長進。凡我們所行積極的一切,都是為著建造地方召會,藉以帶進宇宙召會的建造。
三、為了顯出基督身體的生活,為基督作團體的見證,我們不僅要脫離宗派,更要在召會合一的立場上,和所有在這個立場上的人,一同聚會配搭事奉主。我們需要在一地一地和所有脫離宗派的人,以及不在宗派裏的人,共同配搭事奉主;並以地方為界限,成立一個聚會,有一個交通,一個立場,一個見證,和一個行政。在這個一裏,我們只要求『一信』(弗四5),除了『一信』之外,所有不同的見解,我們都應該包容。
問題研討
一、試簡述神永遠的心願與完成的路。
二、為著召會的建造,我們該有的存心與態度為何?
三、為基督作團體的見證,我們當走的路為何?
需要新的復興(六)按著神牧養(二)與神成為一,被神構成,活神,彰顯神,代表神並供應神,好按著神牧養
當主在復活之後,並在祂升天之前,與祂的門徒在一起時,在祂一次的顯現裏,祂託付彼得要餧養祂的小羊,並牧養祂的羊;這就是主耶穌把使徒的職事與祂天上的職事合併,以牧養神的群羊,就是召會(來八1,十三20~21,約二一15~17)。主耶穌在天上的職事裏,繼續祂在地上的職事裏所開始的牧養,而使徒的職事與基督天上的職事合作。
在彼得前書五章二節,使徒彼得說到按著神牧養:『務要牧養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監督他們。』按著神牧養,就是按著神的性情、心意、作法和榮耀牧養,不按著我們的偏好、興趣、目的和個性(林後四2,5~6);並且,按著神牧養,就是按著神屬性的所是牧養(約壹一5,四8,路六36)。
我們要按著神牧養,就需要與神成為一,被神構成,活神,彰顯神,代表神並供應神。首先,我們需要與神成為一(約十四20,林前六17)。聖經的基本原則是神在祂的經綸裏,使自己與人成為一,並使人與祂成為一,神渴望神聖的生命與屬人的生命能聯為一個生命,過一個生活(約六57,加二20)。
其次,按著神牧養,要求我們被神構成(弗三17上,西三10~11)。神渴望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這人由祂的所是所構成,以至與祂的所是成為一個構成。神這神聖的一位用祂的元素注入我們裏面,就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祂一樣。
第三,惟有活神的人,纔能按著神牧養(腓一21上)。神的經綸是要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可以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好活祂。我們日常的生活實際上該是神自己,因此是活神的生活;行事為人配得過神就是活神,也就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彰顯神(帖前二12,林前十31)。
第四,神在祂經綸裏的心意,乃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性情,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祂一樣,好彰顯祂(弗三16~21,約壹五11~12,西三4,彼後一4)。我們藉著喫、消化並吸收神同祂的屬性,我們裏面所產生的人性美德,就成了神的彰顯。我們這樣與祂是一並且活祂,就成為祂團體的彰顯。
第五,我們要作按著神牧養的人,就需要代表神,盡代理之神的功用。在舊約我們看見,耶和華使摩西『在法老面前作神』;在摩西身上,神得著一個代表祂並執行祂旨意的人。再者,我們看見撒母耳作為神的代表,乃是代理的神(撒上一11,二35,七3,八22)。他能作代理的神,因為他的所是和神的心乃是一,並且他的生活和工作乃是為著完成凡在神心中的一切。還有,申言者以利沙在他的職事中,作為神人(直譯,屬神的人),行事如同神的代表,就是代理的神(王下四9,提前六11)。在新約裏,保羅是基督的大使,是代表神的人,也就是『代理的神』(林後一3~4,12,15~16,二10,十11,十一2)。
末了,按著神牧養,就是將神供應給人(林後十三14)。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的工作乃是將經過過程的神供應給人。三一神已經具體化身在基督裏,並且實化為終極完成的靈;這是我們所敬拜、傳揚、並供應給人的神。供應話語的人應該用神和實際,而不是僅僅用道理,供應聖徒。我們能將神供應給人有多少,在於我們被神破碎,好湧流生命(四10~12,16,來四12)。我們若要彼此供應神,就需要講說恩典、真理、靈、和生命的話,供應那作到我們裏面之經過過程的神。我們用神餧養聖徒,就能使他們接受生命的供應,有完滿的享受和滿足,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太二四45~46,來五12~14,弗四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