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十四章

約翰十四章

新約聖經,特別是約翰的著作,把這一點寫得最清楚的,就是約翰十四至十七章。甚至我在斯圖嘎和紐約,釋放了關乎這幾章所啟示神聖分賜的所有信息以後,我還是覺得負擔未卸。也許我們需要更多篇的信息。

主在十四章開頭說,‘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2~3。)然後祂繼續說,祂是到父那裡去的惟一道路;(6;)祂接著說,事實上祂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10。)我們要表達這種關係,可以這樣說,祂與父同時並存且互相內在。

現在的問題是:為著什麼目的?惟一的目的就是神能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神要這麼作就必須是父,也必須是子,至終還必須是靈。這不是三位神。神必須是父作源頭,是子作流道(憑藉),是靈作臨及應用、進入。
因此,主首先告訴門徒說,祂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祂說話的時候,就是父作祂自己的事。(10。)此後祂說,‘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就是實際的靈,…祂與你們同住,且要在你們裡面。’(16~17。)主說這話的背景,乃是門徒擔心祂要離開他們,因為祂說過祂要往父那裡去。(12。)主告訴他們無須擔心祂不在,祂要求父差遣另一位保惠師,祂要與他們同在,也要在他們裡面。

然後祂繼續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正往你們這裡來。’(18。)祂的去就是祂的來。‘還有不多的時候,…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19。)祂在這裡的意思是說,因為祂復活了,門徒也要與祂並在祂裡面一同復活。‘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20。)

我們把這些經文擺在一起,就能看見父在子裡,子與父同來,作為那靈在我們裡面。為著什麼目的?為著分賜。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是聖經真正的中心。
分賜乃是因著裡面的那靈,也藉著外面的話。因著分賜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也是奧祕的,若沒有主的話,我們就無法領會。有了那靈,我們還需要話。如果我們無法領會,我們就無法經歷。為著我們的經歷,我們需要領會。這種領會是藉著聖經,神的話而有的。

經歷中的那靈與話

不錯,那靈在我們裡面,但如果我們沒有從話來的啟示,叫我們領會這事,我們就無法經歷祂的內住。我們領頭的人必須把內裡的靈、內住的靈經歷得透徹。我們太鬆散、太冷淡。我發覺我必須天天向主認罪說,我不夠應用那靈,不夠在那靈裡生活行動。神作為那靈現今就在我們裡面,但我們沒有經歷祂。到了盡職的時候,我們沒有豐富;豐富乃是對全備之靈的經歷。

我們也必須透徹進入主的話。因著我們基督教的背景,我們對聖經的領會完全是膚淺的。我們也許寶愛聖經,研讀聖經,但沒有習慣、愛好、渴望,來探究它的深處。我們切不可膚淺的研讀主的話;要花一些工夫去研讀主在四卷福音書裡怎樣解釋聖經,想想祂解釋聖經的方式,那總是深奧的。使徒保羅也是一樣;他在希伯來書中解釋出埃及記和利未記的方式也很深奧。

你們要透徹經歷那靈,也要透徹進入主話的深處。然後,你們必定會有豐富服事給聖徒;用保羅的說法,我們對真理會有完全的認識。

陳明真理需要技巧

我們也許認識真理,然而我們陳明真理的時候缺少技巧。當反對者或尋求者題出問題時,我們應當照著聖經所指明的,向他陳明真理。我們缺少技巧,作得不得體。主的恢復裡有這麼多真理,應當對美國有重大的影響。我們有七千人,想想看,如果一家大公司有七千名推銷員,會有多少貨品能分送出去。然而,我們似乎有許多的貨品堆積在倉庫裡。我們曉得貨品在那裡,卻不曉得如何加以應用。

我們應當實行這兩件事:裡面經歷那靈,外面研讀主話。要操練運用技巧向人陳明真理,並在聚會和交通裡幫助眾聖徒。我們要強調這兩件事,這兩件事都是為著神聖的分賜。

沒有神聖的分賜,就沒有召會。基督教不是召會,是一個空殼子。如果每天我們裡面沒有神聖的分賜,我們也是一樣。在主的恢復裡,這分賜必須是中心的事,好叫我們繼續不斷的被祂充滿。
摘自 會3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