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天上的祭司職任(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二冊第二段第七至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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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天上的祭司職任(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二冊第二段第七至八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四月四日至十三日,在德國斯圖嘎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七章是『基督天上的祭司職任』,第八章為『基督執行新約』。

真理要點

一、在利未記的時代,祭司要作兩種工作,第一種工作是在外院子祭壇周圍將祭物獻給神。一旦獻祭完畢,祭司就進入聖所,大祭司則進入至聖所;祭司和大祭司代表神的子民在那裏事奉神。祭司的頭一種工作豫表基督地上的祭司職任,第二種豫表祂天上的祭司職任。當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獻給神時,祂乃是一個祭司,在地上外院子裏獻祭。祂復活以後進入了第三層天,就是至聖所,在那裏繼續作天上的祭司來事奉。

二、我們的大祭司如今為我們在至聖所裏事奉神。祂是我們在諸天裏最高法庭的代表,祂是我們的律師,將我們的情形向神陳明;祂是我們的辯護者,在神面前為我們代求並辯護。我們無法完全瞭解基督在天上所作的有多少,雖然祂救贖的工作已經完成了,但祂在天上對我們的服事永不止息。我們的大祭司非常彀資格來承擔祂的職任,祂如今無微不至的在照顧我們。祂的代求是父所寶貝的,在寶座上的神寶貝祂兒子的祭司職任,我們也必須同樣寶貝祂的代求,祂日夜都在為我們代求。

三、在整本聖經中,神是以三種方式來說話:祂的話,祂的應許,和祂的約(或遺命)。在神的說話裏有應許,當祂起誓立了應許,應許就成了約,也就是遺命。聖經首先告訴我們基督要來,然後應許我們祂要來,祂要為我們死,叫我們的罪得以赦免,並使我們得蒙救贖,祂要把生命賜給我們。這生命就是那靈,也就是神自己作我們的一切,給我們來享受,最終我們要承受神所是的、神所有的,以及神所作的。如果主耶穌沒有受死,這些應許就還只是應許,但為了應驗這些應許,祂確實死了。因著祂的流血,這些應許就成了一個約,而且已經遺贈給我們了,因此這個約已經成為一個遺命,告訴我們,我們的產業是什麼。

實行要點

一、有時候麻煩臨到我們,我們會憂慮,在我們得救以前,這些憂慮是無止境的。但是如今,在憂慮的思想產生時,我們立刻覺得一種慰人的安適,對我們說,『你為什麼不禱告?你用不著擔心』。基督已經開始為我們代求,這就是這個代求所產生的效果。於是我們向祂回應說,『主,感謝你,你擔當我的憂慮。主,感謝你,我不擔心,因為我一切的罣慮都在你的手中。』只要這樣簡短的幾句話,憂慮就被挪開了!這就是基督作祭司來為我們代求,這代求是無止境的。

二、我們在施恩的寶座前作什麼?我們禱告、敬拜、仰望寶座上的那一位。我們讚美、感謝祂,從這寶座流出生命的水。如果我們在這裏逗留片時,我們就會覺得有些東西從施恩的寶座流到我們裏面,經過我們,並從我們裏面流出來。我們經歷到永遠的生命作了供應的恩典。我們受憐憫,並且『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來四16)。因著來到施恩的寶座前,我們就配合基督天上的祭司職任。每當我們轉到靈裏,並來到施恩的寶座前,我們就配合祂天上的代求。祂的代求和我們的禱告構成了天和地的交通。

三、我們不但需要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向祂的代求有適當的配合,我們也需要向祂遺囑的執行有適當的配合。要不斷來到神面前,從早晨到晚上,都要來到祂面前,向神說,『神阿!我向你敞開,你是豐富的,我需要你。我需要你遺囑中所為著我的一切』。基督這位有能者就要把我們所需要的執行到我們裏面。這是祂天上職事的一部分,如此將遺囑裏一項又一項的執行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享受。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基督天上之祭司職任的服事為何?

二、請說明祂的話、祂的應許、和祂的約(或遺命)之間的關係。

三、試述我們能如何與代求的基督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