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一個新人–作為神的傑作–的創造者(二十二)

神創造人的目的是要得著一個團體的人,以彰顯祂並代表祂。因此,神按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以彰顯祂,並將祂的管治權給人,使人能代表祂以對付祂的仇敵。召會作為在新造中的新人,有神的形像,作神的彰顯,並為著神的國度與神的仇敵爭戰。並且,在舊人裏分裂並分散的,在新人裏得著恢復。

新人作為神的詩章、傑作(弗二10),乃是藉著基督的死並在祂的復活裏所創造的。以弗所二章十五節說,基督『在祂的肉體裏,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裏面,創造成一個新人,成就了和平。』基督『在祂的肉體裏』了結了宇宙中一切消極的事物:魔鬼撒但、罪、肉體、世界、舊人所代表的舊造以及律法之隔離的規條。並且『在祂自己裏面』,基督以祂自己為範圍、元素和素質,將猶太人和外邦人創造成一個新人。在新人的創造裏,首先我們天然的人被基督釘死,然後藉著除去舊人,基督將神聖的元素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神工作的傑作,宇宙中全新的東西,就是神的新發明。傑作,原文是波依瑪,意,『寫成的詩章』。我們—召會—是神工作的傑作,也是一首詩章,彰顯神無窮的智慧和神聖的設計;召會是神對基督一切所是的智慧展示。

基督在十字架上,在祂的肉體裏,特別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就是中間隔斷的牆,而在祂自己裏面創造了一個新人。這裏所說的律法,不是道德誡命的律法,乃是儀式誡命的律法。而規條是生活和敬拜的形式或作法,造成仇恨和分裂。在十字架上,基督廢去一切有關生活和敬拜的規條,就是那分裂了各民族的規條。從巴別的時候起(創十一1~9),人類就因生活和敬拜作法的規條而分裂了;在神的經綸裏,在召會生活中,我們必須勝過巴別。基督應該是我們惟一的源頭;我們不該讓我們背景、文化、或國籍的任何東西,成為我們的源頭。我們若願意放下我們文化的驕傲,主纔有可能得著正當的召會生活。

為著一個新人並在一個新人裏,照著歌羅西書三章十五節,我們需要『讓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裏作仲裁』。『作仲裁』一辭的希臘文也可譯為:『作裁判』,『作主席』,『登位作每件事的管治者和決斷者』。我們常常發現我們裏面有三派:一派是積極的,另一派是消極的,還有一派是中立的;因此,需要內裏的仲裁來解決我們裏面的爭執。每當我們感覺我們裏面各派在爭執或爭吵時,我們需要讓基督的平安作主席,並讓這平安,就是新人的一,在我們裏面管治並下最後的斷語。我們需要把我們的意見、觀念擺在一邊,聽內住之裁判的話。我們若讓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裏作仲裁,這平安會解決我們中間所有的爭執,我們就會與神有縱的平安,並與聖徒有橫的平安。我們的難處解決了,聖徒之間的摩擦也消失了;然後召會生活就能甜美的得保全,新人也實際的得以維持。

在一個新人裏,基督是一切的肢體,又在一切的肢體之內。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乃是一個新人的構成成分,在一個新人裏不可能有天然的人(任何種族、國籍、文化或社會身分),也沒有地位給天然的人。在一個新人裏只有一個人位—包羅萬有的基督。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需要基督作生命;召會作為一個新人,需要基督作人位。為著一個新人實際的出現,舊人的整個人位就必須除去,並且我們必須憑我們的新人位而活。我們人數雖多,來自許多地方,並且眾人都說話,卻都同心合意,有同一的口(羅十五6),我們也都說一樣的話(林前一10);這是因為我們眾人乃是一個新人,只有一個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