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的經綸(五)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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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的經綸(五)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三月三日至十日,在巴西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十一章是『神聖的經綸─信徒照著靈而行,並享受那靈全備的供應』,第十二章為『神聖的經綸─基督將所有的信徒在靈裏浸成一個身體』,第十三章說到『神聖的經綸─信徒的變化和長大,以及基督身體的建造』。

真理要點

一、保羅在羅馬書八章四節說,我們需要照著靈而行。不要照著心思、情感、意志而行。因為主和祂的恩典都在我們的靈裏。我們若呼求祂,將自己向祂敞開,來享受祂的豐富,並且照著靈而行,主必在我們裏面得著更多的地位。祂要將我們裏面的人,連同我們內裏的各部分,作成祂的家。祂要安家在我們的心裏,佔有我們的全人(弗三16~17上),而成為我們完滿的享受。

二、在行傳二章一至十三節,是五旬節那日發生在猶太信徒身上的靈浸,另外在十章四十四節在哥尼流的家,發生在外邦信徒聖靈裏的浸,這是一個在聖靈裏完整的浸的兩部分。藉此,所有的信徒,就是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都一次永遠的在聖靈裏受了浸,成為一個身體。這是由復活的基督,升天的元首所完成的。

三、保羅說,他好像一個智慧的工頭,立好了根基,但所有的信徒必須謹慎怎樣在這根基上建造,或是用木、草、禾秸,或是用金、銀、寶石。木、草、禾秸是天然之物,但金、銀、寶石是變化過的材料。我們信徒都是天然的人,但我們已由神聖的生命所重生。現今我們需要在這生命上長大,使我們被變化,成為金、銀、寶石。這樣我們就成為神的殿。(16~17)。住在神殿裏的那靈,不是能力的靈,乃是生命的靈。我們必須被變化,建造在一起,成為神的殿,有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神的殿就是召會,乃是用建造一起並緊密聯結的材料所建造的家。

實行要點

一、我們喝那作為泉、同著源的生命水,就享受三一神。源、泉和生命水乃是父、子、靈。三一神終極完成為包羅萬有的靈,正作為泉同著源,在我們裏面湧流。我們都在喝生命水。三一神包括父作生命的源頭,子作生命的供應和流道,那靈作生命的流,乃是我們的生命和享受。祂是我們事奉、敬拜、傳福音、家庭生活、婚姻生活、日常生活、和召會生活的實質。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乃是飲於源、泉和生命水的生活。這源、泉和生命水就是奇妙、包羅萬有、榮耀的三一神。

二、我們必須憑著活的信心,取用在聖靈裏的浸。我們若與基督的身體是對的,我們就有地位取用在聖靈裏的浸。我們應該領悟,在聖靈裏的浸已經成就了,如今存在於基督的身體上。我們這些基督身體上的肢體,與身體維持正確的關係時,就有權利藉著運用活的信心取用這浸。我們取用在聖靈裏的浸,正如我們取用主救贖之死的價值一樣。我們取用時,不能照著我們的感覺,或是任何所謂的表顯。我們只是憑著信接受主的救贖,主為我們的罪受死,我們相信這已成的事實,聖靈就默默的尊重我們的信心;赦罪和神聖的生命就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裏面就有平安和喜樂。

三、天然的人都是非常單獨的,以致我們無法與別人是一。甚至丈夫和妻子也不能是一,只有藉著生命的長大和生命的變化才能成為一。藉著長大和變化,我們就被建造在一起。丈夫與妻子的關係,需要更多的長大,更多的變化,丈夫與妻子越長大,越在生命的靈裏被變化,就越與彼此是一,彼此建造在一起。

 問題研討

一、我們如何活羅馬書八章四節所說照著靈而行?

二、請說明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一次永遠的在聖靈裏受了浸,成為一個身體?

三、我們如何能被建造成為神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