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新約的經綸(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第二段

1308-Book

神新約的經綸(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第二段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間在德國斯圖嘎和美國數地所釋放的五十一篇信息,構成了本書四十四章內容。

信息內容

第四章是『子在神性裏帶著人性的復活(一)』,第五章為『子在神性裏帶著人性的復活(二)』。

真理要點

一、彼前三章十八節下半說,『在肉身裏祂被治死,在靈裏祂卻活著。』所以釘十字架不是把基督的靈治死,不過是把基督的肉體治死,這肉體是祂成為肉體時所得著的(西二9)。在十字架上,祂的肉體死了,但祂的靈並沒有死,反倒因著生命新的能力活過來、被點活。因此在祂肉體死後和復活前,祂在這得了加力的靈裏向墮落的天使宣揚得勝。死從來沒有把主耶穌的靈壓下來,不過是把祂的肉體壓下來。

二、從永遠裏,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在成為肉身裏,祂由童女所生,成為人子(加四4)。因此耶穌基督有一部分,就是祂的肉體,完全是屬人的。這一部分不是神聖的,不是神的兒子。要使祂成為長子,耶穌的人性必須被神神聖的子化。這一部分必須被神帶到死裏,並使它復活,而成為神聖的,成為神的兒子。藉著這樣的過程,祂就在祂的人性裏被神神聖的子化了。祂屬人的部分被神在復活裏神聖的子化了。今天這一位兼有神聖和屬人的元素,乃是神的長子,生出許多弟兄。我們是神的眾子,也有屬人和神聖的元素。我們是人類,但我們是神神聖的兒子。這真是美妙!人類竟能成為神神聖的兒子,身為神的眾子,我們兼有神聖的元素和屬人的元素。

三、我們要來看,神的兒子復活的奇妙結果。藉著祂的復活,耶穌被生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羅八29),藉著祂的復活,祂生出許多弟兄(約十二24,彼前一3,羅八29,來二11~12)。藉著祂的復活,一個新生嬰孩出生了(約十六20~22)。藉著祂的復活,祂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在整個宇宙的歷史中,這四個新的項目,乃是子復活的結果。

生命經歷

一、羅馬書八章十一節說,『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祂的靈這個辭裏的『祂』,是指叫耶穌復活的三一神。藉著那叫耶穌復活者的靈,這復活就是我們的。在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裏,有復活的元素。藉著這包羅萬有的靈,基督的復活這件已完成的事實,就能主觀的應用在我們身上,成為我們的經歷。

二、從耶穌的成孕到復活,三一神都完全包含在內。在素質上,神包含在耶穌的成孕裏。在素質上,神包含在耶穌地上的生活裏。在素質上,神包含在十字架上耶穌的死裏。在素質上,神包含在祂的復活裏。祂的成孕,祂的生活,祂的死,祂的復活,都是憑著、同著並屬於三一神。祂的成孕,祂的生活,祂的死,祂的復活,不僅是屬人的,也是屬神的。在祂的成孕,祂的生活,祂的死和祂的復活裏,三一神都在那裏,並且這些元素都已經複合在賜生命的靈裏,給我們來經歷。

三、我們裏面有素質的靈,身上有經綸的靈。因此,我們乃是屬乎靈的人。也許我們不覺得自己是屬乎靈的人,但我們的感覺不算數,神的話才算數。我們不該忘記神的話乃是一個約,一個遺命。我們必須對這遺命的遺贈說阿們。那靈在我們裏面,在我們身上,阿們!我在素質上和經綸上有那靈,阿們!若是我們阿們主的話,我們就會被那靈充滿。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彼前三章十八節下半說,『在肉體裏祂被治死,在靈裏祂卻活著』的意義。

二、既然耶穌已經是神的兒子,為什麼祂還需要生為神的兒子?

三、試問如何被那靈充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