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新約的經綸(六)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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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新約的經綸(六)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間在德國斯圖嘎和美國數地所釋放的五十一篇信息,構成了本書四十四章內容。

信息內容

第十四章是『那靈是福音的福』,第十五章說到『身體的靈和耶穌基督全備的靈』。

真理要點

一、保羅給加拉太人看見一幅清楚的圖畫,論到豫先傳給亞伯拉罕的福音(加三8)。神賜給亞伯拉罕的不是律法,乃是應許,這應許不僅關乎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也關乎地上的萬國。加拉太書三章十四節說,『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福音的福乃是我們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這不僅僅是創造天地的神,這是三一神經過了種種的過程,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祂經過了這一切過程之後,終極完成為那靈,三一神的精粹。福音的福乃是那靈,祂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總和與集大成。

二、在以弗所書裏,這樣一位複合的靈(經過過程、終極完成的那靈)乃是身體的靈(四4)。以弗所書的主題是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因此在這卷書裏,集合的靈、複合的靈,乃是為著身體的靈,也是身體的靈。若是沒有靈,就沒有身體,沒有召會。當人談論基督的身體,談論召會的時候,多半忽略了那靈。事實上,那靈是基督身體內在的實際。召會的實際乃是這複合、集合的靈。

三、在腓立比書一章十九節,使徒保羅用了一個特殊的辭『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耶穌的靈(徒十六7)包含了耶穌的成為肉體、人性、人性生活、受苦、和釘十字架。基督的靈(羅八9)包含了基督的神性、勝過死亡、復活、和復活的大能。這一切項目加在一起,結果產生一個複合品。今天耶穌基督的靈乃是包羅萬有、經過過程、複合、賜生命、內住的靈。在祂裏面有全備的供應!凡我們所需要的,祂就是!祂是耶穌基督全備的靈。

生命經歷

一、我們裏面的確有這樣的福,我們必須一直憑著這活的福、憑著這靈生活行動。然後我們無論作甚麼,無論說甚麼,就會以這靈為目的而說、而作。若是我們為著那靈撒種,永遠生命的收成總是我們的分。加拉太書六章八節裏永遠的生命,不是指將來永遠的生命。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今天就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不然,一種敗壞的結果必成為我們的分。我們憑著那靈生活行動,就是享受福音的福。

二、以弗所書四章三節告訴我們,身體上的肢體應當保守那靈的一。那靈就是身體的一。我們必須是一班在那靈裏生活、行動、行事並為人的人。這樣,我們就能保守一。若是丈夫和妻子不在那靈裏行動、生活、動作,他們就無法成為一。當丈夫和妻子在那靈裏行動、舉止、生活、甚至呼吸的時候,他們就是一。李弟兄在婚姻生活中學會了一個祕訣:夫妻若不在那靈裏,最好不要談話。若是夫妻不在那靈裏,丈夫說『西』,妻子會說『東』。李弟兄不在那靈裏的時候,害怕和妻子談話。弟兄在那靈裏,姊妹也在那靈裏,夫妻就有完全的自由來談話,並且夫妻是一。

三、耶穌基督全備的靈,乃是為著信徒活基督並顯大基督(腓一20~21上)。沒有一件事像活基督這麼困難。一個人能拿到博士學位畢業,但沒有一個人能從活基督畢業。要活基督,我們是不足、不能、不彀的。要活基督,我們需要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每天早晨,我們必須學習把自己交給這一個全備的供應。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扶持我們來活基督。

 問題研討

一、何為亞伯拉罕的福?如何享受這福音的福?

二、在以弗所書題到身體的靈?我們在這靈裏生活、行動的結果為何?

三、試述何為耶穌基督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