禧年(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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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年(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二十六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華語聚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三章是『禧年的自由』,第四章為『禧年的生活』。

真理要點

一、舊約利未記二十五章很長,將禧年描寫得真好。有兩個重點,頭一個是說到為甚麼稱為禧年,乃是因為到了這一年,失去產業的人歸回了產業。事實上,不是產業歸回原主,乃是原主歸回到產業。在路加福音十五章,有一個禧年的例證,就是浪子回頭的故事。在二十四節,作父親的說,『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從這一節可以看見,父親失去浪子的含意,重於浪子失去父親。所以我們在禧年不是得回產業,乃是歸回產業。神是我們的產業。在禧年裏最大的一個福氣,就是我們歸回神,歸回到我們的產業。

二、利未記二十五章的另一個重點,就是我們得了自由。因著我們窮到一個地步,不僅失去了神作我們的產業,並且還把我們自身賣了。賣身就是賣自己,所以我們就失去了自由。但是到禧年的時候,我們不只歸回產業,歸回神自己,並且我們也得了自由,從奴隸之下被釋放出來。今天許多人講自由、民權、人權,然而人若不享受神,是不會有真自由的。今天政治家講自由,都沒有講歸回到我們的產業-神-那裏,他們所講的都是沒有源頭的。聖經的原則是人要先歸回神,人纔有自由。人若不回到神而想要自由,結果還是沒有真自由。

三、人因著墮落失去神,沒有神,所以聖經講禧年,第一就是要人歸回神。人有了神,人享受祂,那纔是真自由。舊約的豫表是:一到禧年,一個原來賣身為奴的人,就回到自己的產業,也回到自己的家屬那裏,與親人團聚。同時他自身也脫離了奴僕的軛,不再作奴隸。到了新約時代,主在路加四章十八節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膏了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去宣揚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復明,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這裏說到三種人的光景,就是貧窮、被擄的、受壓制的。當人失去神,人就成為貧窮的。貧窮的結果,就被擄了。被擄以後,就受壓制了。然而禧年一到,就叫人得著自由,脫離壓制,被擄,也脫離貧窮。

經歷要點

一、聖經告訴我們,連墮落的人所享的福,都是苦難。人墮落就沒有福,就都是苦。許多人以為人生有許多苦難,但耶穌滿有慈愛。只要一信耶穌,祂就拯救人脫離苦難。這不是聖經的觀念。聖經乃是說,你所以苦,是因你裏面沒有神,沒有主,並且還得罪祂。所以人現在要悔改,承認人的罪,歸向主,讓主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作人的福分。這纔是福音。

二、人愛甚麼,甚麼就害人,只有人愛神,神不害人。表面看來,好像神把人所愛的拿走了,事實上,拿走人所愛的,是因為人愛這些過於愛神。亞伯拉罕曾受神的試驗,有一天神告訴亞伯拉罕說,你要把兒子獻給我。等到亞伯拉罕真獻的時候,神說,彀了,還是留給你罷。神又不要他獻了。神對我們也是這樣,你若能把所有的給神,神也能給你,所以我們的觀念要轉。

三、禧年的生活乃是享受主的生活。主是主宰一切的,一切都在祂的主宰之下。我們應該倒空一切,對主說,『主阿,求你充滿我,得著我,佔有我。主阿,我願意享受你,不管外面環境如何,我就是要享受你。』這樣,無論貧富安危,對我們就都是一樣。所以保羅纔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體上,現今也照常顯大。』(腓一20下)生也罷,死也罷,我就是在這裏活基督,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問題研討

一、關於禧年的描述,有那兩個重點?

二、禧年如何聯於路加十五章浪子回家的比喻?

三、我們如何應用腓立比書一章二十節,以經歷禧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