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會事奉的中心異象(第一至三篇)

召會事奉的中心異象

召會事奉的中心異象(第一至三篇)
 
本書內容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五年八月十九至二十六日,在台北帶領遠東地區同工、長老聚會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篇說到『事奉需要在靈裏得啟示』,否則我們的敬虔、熱心,都可能被撒但利用,破壞神的行動。第二篇說到『在靈裏事奉纔能結果子』;我們若要有正確的果子,必須時常在靈裏。第三篇更往前論及『事奉需要有異象和目標,並建立緊的性格』。
 
 
真理要點
 
一、保羅在加拉太書一章十三節說,『你們聽過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神的召會,並損毀神的召會。』第一,猶太教是正宗的宗教,教導人敬拜神,並完成神的旨意。但大數的掃羅在這樣的宗教中熱心事奉,他所作的,竟和神的旨意相牴觸,甚至是逼迫並損毀神所建立的召會。第二,從表面看,是大數的掃羅在逼迫並損毀神的召會;但實際上,這完全是撒但作的。這給我們看見,在正宗的宗教中發熱心事奉神,很可能落到撒但的利用之下。
 
二、在使徒行傳二十六章十六節,主對保羅說,『我向你顯現,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將你所看見我的事,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見證出來。』這裏題到兩類的事,一類是保羅所看見關於主的事,就是基督自己;另一類是主將要顯現給保羅的事,就是關於召會的事。基督與召會乃是保羅主要的見證。基督與召會也該是我們的異象,控制我們的工作。
 
三、神的奧祕就是神的故事,這奧祕就是父、子、靈。基督這一位神的兒子,祂就是父,祂也就是靈。祂作為源頭是父,祂作為顯出是子,祂作為進入、實行和運用就是靈。這一位基督是神的奧祕,祂是一切,是父,是子,也是靈,為要把祂自己這位奧妙者、奇妙者、和豐富者作到我們裏面。
 
 
生命經歷
 
一、從前,保羅懂得太多道理,卻從未有一次遇見神。那天,主特意向保羅顯現(徒二六16)。主所作的乃是光照,給他看見他的知識不過叫他糊塗,叫他給撒但利用。神憐憫保羅,光照他,照得他瞎眼、糊塗。同樣的,我們也需要神的憐憫。當我們感覺自己甚麼都看不清楚時,往往就是我們得著亮光和啟示的時候。反之,甚麼時候我們覺得自己樣樣都清楚,能帶領別人,比別人高超,這就證明我們是在最黑暗的情形裏。
 
二、我們不僅要為罪悔改,更需要為著不活在靈裏悔改。最得罪主的事,就是我們不在靈裏。若我們不在靈裏,就不會有啟示,不會有亮光,召會人數不會增加,工作不會產生人,反而產生難處。今天,我們要恨惡我們顧到自己的個性,顧到自己的方便,卻不顧到我們的靈。
 
三、我們可能已經落到一個地步,和猶太百姓一樣。他們是照著摩西的律法,在聖殿中敬拜神;我們是照著歷來所受的教導,在召會中例常事奉。看樹總是要看果子,這是聖經中鐵的定律。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應該結出許多子粒來。我們若說我們活在靈中,就要看果子何在?若是今天主來和我們算賬,不是要看對不對,乃是看有沒有果子。
 
四、主給我們看見更透徹的異象,就是神的奧祕是基督,基督的奧祕是召會。兩個奧祕就是一個奧秘的兩面;這奧秘完全是在調和的靈裏,就是神聖的靈調在我們人性的靈裏。二靈調成一靈,就是這個奧祕。所以,我們要活在這靈裏。此外,我們該各面都緊起來,事奉要緊,聚會要緊,召會生活更要緊。
 
 
問題研討
 
一、為何保羅熱心事奉神,他所作的,卻與神的旨意相牴觸?
 
二、當我們事奉不在靈裏時,會產生甚麼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