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會的事奉與復興的律(第五至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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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的事奉與復興的律(第五至六篇)

 本書含六篇李常受弟兄於台北所釋放的信息,第一篇講於台北召會事奉聚會,第二至六篇講於台北同工聚會;各篇原刊於1960年至1961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五篇接續第四篇交通到『復興的律的應用』。第六篇則說到『在殘破的經歷中認識主的復活』。

 

真理要點

一、物質的事總是隱徵屬靈的事,肉身生命的故事常指明屬靈生命裏的講究。我們因著認識肉身生命的律,就根據這律過一個有紀律的生活,以致身體強健,沒有難處。然而,我們在靈性一面,因著不彀認識復興的律,而沒有過紀律的生活,以致少有復興的情形,聚會、事奉經常提不起精神。

二、復興的律並不像一般基督徒所領會的,以為是一個人犯罪墮落了纔需要復興。就肉身一面說,我們每一次的喫、喝、睡,都叫我們長大,我們乃是靠著喫、喝、睡而長大。照樣,在靈性一面,我們也是靠著一再的喫、喝、睡,靠著一再的復興而長大。

三、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二章十節說,他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有能力。保羅懂得,一軟弱就支取基督的能力,一痛苦就享用基督的喜樂。他不僅認識,並且會應用這個屬靈生命的律,所以不斷有復興的情形。

四、今天,在新約之下,基督乃是我們的一切。我們下沉麼?祂是上升。我們發死麼?祂是復活。我們裏頭的每一個弱點,都是祂一個特點的返照。祂的每一個特點,恰好能應付我們每一個弱點的需要。所以我們今天作基督徒,沒有理由一直痛苦;我們甚麼時候痛苦,甚麼時候就該喜樂。我們也沒有理由長久軟弱;我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該剛強。

 

生命經歷

一、我們若知道這個復興的律,每一次裏面下沉,就需要趕緊與主接觸;一接觸到主,裏面就起來了,復興了。過一些日子,又覺得陳舊了,就再簡單的接觸主,一接觸到主,裏面又新鮮了,又是一次復興。若是這樣,在我們屬靈的生活裏,就會常有復興。復興多的人,屬靈生命就長進得快,因為他是照著生命的律在往前。

二、另一面,我們還要學習敞開;一復興,一活了,就不要關閉,反而要敞開。這樣一敞開,我們和聖徒之間就流通了。我們能讓活水從裏面流出去,也能讓活水從別人流到我們裏面。我們流出越多,流進也越多,結果不僅我們個人活了,別人也都活了。

三、我們要清楚,個人也好,召會也好,無論在那一個場合、那一次復興裏面,人的攙雜都是非常厲害的。一面我們不能說,那裏頭沒有聖靈的工作;但另一面,我們必須承認,人的成分實在是攙雜在裏面。所以,神使人蒙恩,讓人起來,還得把人摔一摔,把人煉淨一下。

四、所有屬靈的經歷,在過程中沒有一段是完整的,都是殘破的。這個殘破沒有別的目的,乃是要藉此把我們屬人的一切都擺在死裏,使我們更深的認識基督的復活,讓神的成分從我們裏面長出來。因此,在我們屬靈的過程中,有許多違反我們心意的事,使我們難過,叫我們灰心。然而,我們就是從這裏經過,從這裏長大,從這裏產生出一座新耶路撒冷。

 

問題研討

一、為何我們聚會、事奉經常提不起精神?

二、如何在我們屬靈的生活裏常有復興?

三、無論個人或召會,屬靈經歷常是殘破的,其目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