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篇 談話記錄(十二)-如何建立事奉
講時: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講地:廣東汕頭謝弟兄家
講者:李常受弟兄
人與神配合,神才能在教會中有路
今天人需要給神夠多的配合,才能叫神在教會中有路。水溝需要開得深,水才能流到各處。照樣今天人必須被挖透,才能讓神的恩典有機會流到教會中。
關於事奉上的安排
先有學習,再審慎安排
對教會工作的安排,弟兄姊妹應先由一、二件服事學起,如傳福音等。之後,由三、四位長老商議,看看弟兄姊妹中誰是比較可托付的,可請他們來交通。他們若有合宜的題議也可採納。既請了來,就不要隨便退掉,各人的工作也不一定要彼此交代,因路已清楚,可各作各的事。例如上海對接待方面皆有安排,床單有床單負責人,有人收洗,有人補縫,有人收存,有人鋪上。各有各職,絕不混亂。服事上我們不怕慢,只怕亂;不怕不積極,只怕太急。一急一亂,事情就辦不好。汕頭教會各面服事,最少需作一年才會有頭緒。除必須僱人作的事外,其餘一切事皆應由弟兄姊妹們親手作。
在服事上,學習在裡面接觸神
當然服事上最基本的,就是要學習裡面認識神,與神有接觸。
不看弟兄姊妹外面的光景
選人服事自然會有難處,未必所謂不好的弟兄姊妹就不要,好的弟兄姊妹也未必一定就要,剛強或軟弱都無關緊要。
長老先陪著作,再完全交託
一件事若是交給初作事的弟兄,長老要陪著他,與他一同作,到一個地步就可全交給弟兄姊妹們自己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