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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篇 同工聚會(十)-真理的絕對,身體與肢體的關係

五十篇 同工聚會(十)-真理的絕對身體與肢體的關係

講時: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七日

講地:上海哈同路

講者:倪柝聲弟兄

 

真理的絕對-真理不與人發生關係

我們學習作神的工,其中一個基本的功課,就是對真理要絕對聖經中的每一個真理都不和人發生關係今天人對真理不絕對,乃是因為真理與自己發生關係。真理因著與人發生關係所以一個人沒有經歷,他就覺得不能講那個真理然而不是你能經歷,你就能講真理本身是絕對的大衛說,所有的人都是撒謊的。(詩十二2。)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沒有想到自己;在神面前,大衛算他自己這個人並不存在。神的工人不能往自己裡面看。神的真理乃是絕對的,與我們自己不發生任何關係因為真理是絕對的,所以我就要委屈自己,把自己擺在一邊

人常常委屈神的話比方說,俞弟兄、俞師母都在這裡,是不是別人的太太不可以作的,我的太太就可以作?負責弟兄常常對付自己人是一種方法,對付別人又是另一種方法如果這一件事可以不可以作應該問,那麼所有的人都得問;不是說別人就要問,我太太則不必問。許多時候我們要求神的真理來跟隨我們,我們與真理發生了關係,所以我們就把自己擺了進去。

 

去年有兩位弟兄跑來找我說,負責弟兄作了某件事,你看對不對?我回答說,因為你不是負責弟兄,所以你才以為是錯的;你若是負責弟兄,你就會認為是對的了。這個就是人影響真理

我們要看見,個人如何,與神的真理不發生一點的關係真理若受人影響,這個真理就不是真理。真理在你身上若不是絕對的,你仍不認識神,仍不會讀神的話。

在福州,有二十七位弟兄姊妹到我那裡聚集。本來只有李弟兄、汪小姐和我三個人談話,結果其他人都來了。我在那裡,只能把真理擺在弟兄們面前。我們個人怎樣,不能影響神的真理人和我們好,真理就對,人和我們不好,真理就不對,這是不可以的。真理一受人事影響,就變作另外一件東西。真理在你身上若不夠絕對,你的路就不能走真理是絕對不受人的支配的不是因為我和你是同學、同鄉,路就是對的。世界上有多少難處的發生、多少道理的分歧,不是因著真理本身改變,乃是因著人事改變。

 

真理乃是獨一的標準

什麼叫作真理的絕對?提摩太書題到真理的柱子。(提前三15。)為什麼說到真理的柱子呢?因為柱子是不移動的。它不能升高,也不能降低它不像椅子一樣,可以把它擺來擺去。我們如果是一個不清明的人,真理在我們身上就沒有功效。真理不能放在一個跟隨感覺而行的人身上。這是一個大試驗。人需要站在真理一邊反對自己,如此才能維持真理,不維持自己。自己沒有受過對付的人,永遠不知道什麼是真理你錯的時候就把真理拉低一點對的時候就把真理拉高一點這就好像你是升降機,真理跟著你升降惟有對付自己的人,才能維持真理感謝主,祂是升降機,是祂來把我升降。

今天黑暗的原因乃是人委屈了真理來跟隨自己。假如我們能夠以真理為獨一的標準,假如我們敢說主既然這麼作,那我就是錯了。這樣,新的光、新的路才會來。不然,全世界就只有你是好基督徒,別人都得跟著你走,連真理也得跟著你走。便利自己的人,在主的手中沒有多大用處你能在主面前說,這是真理,我不對。你不委屈光,光就能夠把你提高能跟得上真理的人有福了;能跟得上真理,審判自己的人才有盼望跟不上真理,而把真理拉下來的,這人永遠在黑暗裡,光沒有辦法照到他

一面來說,人若沒有經歷,就不能傳真理。但另一面說,你要知道真理與你自己沒有關係人若到一個地步,受不了神的話,被這話定罪,他就能得到光這個乃是啟示的根據,是得啟示的秘訣。古今中外,所有看見光的人從來不委屈神的話。我來不及,我要追上去,我跟著主的話走。我若趕不上,我只說我有罪這樣,路就越過越清楚,你就越走越有光。不然的話,你讀真理、傳真理都成為白說、白傳的。人的情感永遠不能影響神的話。

 

真理不應受人事影響而改變 (04/12/2023)

一件事對,就應該作,不對就不作若是因著昨晚有一件事你沒有通知某弟兄,所以你就不去作這件事,這樣,真理就是跟著昨晚的不通知跑掉了。你的通知就變作真理

我們要看見,神的話是對的,我是錯的。我個人可以與你發生事情,但是對真理不發生關係。神的工作受虧損都是虧在人事關係上。真理不絕對,都是因著人事出問題今天我們可以犧牲神的真理,但是下一代的人怎麼辦?一百年以後的人怎麼辦?他們就不能看見真理了。一個人要絕對,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如果我們肯出代價擺下自己,別人就要得福。

我要靠近那柱子,不是把柱子移過來兩尺,乃是把我的椅子向柱子移過去兩尺。我可以動,柱子不可以動;我可以改,柱子不可以改多少人因著人事、歷史、交情的緣故, 就把真理更改了。

 

在身體裡有交通

個人有任何重大的決定,都需要學習跟從團體,與前面弟兄有交通你不要以為請教人很難,要知道被人請教也很難。人都是不喜歡管別人的事。一個人沒有那麼大的興趣,把不同人的事都管上;事情麻煩,責任也大。但是我們若要走團體的路,就必須有交通你個人吃什麼穿什麼,這些在亞當裡的事,乃是個人的。但是如果你過了界限我就要說,你這樣作不對你把每月賺來的錢都吃光了,你放縱你的吃。所以我要出來說話,我要出來對付。這是身體的事。比如一個姊妹,穿衣服過於某一個限度時,這可以對她說,我們不是干涉你穿衣服,乃是因為你傷害到主的見證這不是好管閒事

 

權柄的接受與運用

有的人就是喜歡在基督以外作元首,這些專管閒事的人,不能把權柄交給他。權柄是從元首接受來的,接受了才能拿出去。只有肯接受權柄的人才能用權柄就如同作警察局長是接受了重任,所以才能運用他的權柄。我不能生下來就是警察局長,需要先接受責任,才能運用權柄。我需要先看見元首,看見主在我後面,我說的話才能有把握。我沒有興趣去干涉別人的事。一切喜歡干涉別人,喜歡作頭,喜歡有意見的人都得停下。不然,頂喜歡顯露的人就都變作有權柄的人。在身體裡自由和專制都不對。屬靈的人、在主面前有份量的人應該起來說話不是我們喜歡說話,乃是我們要在神面前說話。天然不喜歡管人的人,不喜歡說話的人,應該剛強起來說話;天然裡喜歡管事的人,則需要受約束。我們所要求的乃是身體的配搭,不是肉體的配搭。

腳是不俊美的,頭是俊美的,所以穿鞋子的比戴帽子的多。在身體上越剛強的肢體越能作供應,越較弱的越需要接受。(林前十二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