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十五章十六節說,『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裏得以聖別,可蒙悅納。』按照新約的記載,保羅作福音祭司的工作,有三步的獻祭。第一,保羅拯救罪人,將他們獻與神,作可蒙悅納的祭物(羅十五16)。第二,他養育信徒,帶領他們將自己獻給神作活祭(羅十二1)。第三,他用全般的智慧警戒並教導每一位聖徒,好將每一位在基督裏成熟的獻上(西一28~29)。他勞苦作工,照著神在他裏面大能的運行,竭力奮鬥。這三步都是新約福音祭司職分的工作。按照神聖的啟示,拯救罪人,教導聖經,造就聖徒,並建立召會,都是福音的工作。傳揚神的福音,就是完成新約經綸的新約職事。我們必須為著神的喜悅,負起這責任。
神所命定新約的事奉,乃是所有的信徒都是事奉神的祭司,獻上祂所要的祭物(啟一5~6,五9~10,彼前二5,9)。我們是神福音的祭司,將得救的罪人作為擴大並團體的基督的一部分,當作祭物獻給神。我們要作福音的祭司盡功用,就需要看見,當我們傳福音時,就使罪人成為神的兒子並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我們也幫助他們長大,使他們能在眾地方召會中身體生活的實行裏,成為活躍的肢體(一16~17,三24,五10,八16,十二2,4~5)。
召會作基督身體的事奉,乃是新約福音祭司體系的事奉,它是新約的,也是福音的,又是祭司體系的。祭司是單個的,體系是團體的。這好比一個球隊乃是一個體系,比賽時,不是一個人自己打,乃是一個體系來打。我們的事奉也應該是一個體系,是新約福音祭司的體系。不僅如此,新約福音祭司體系的事奉,乃是以建造基督的身體為目標(弗四11~22)。我們的事奉,中心是救來罪人獻與神,目的是建造基督的身體。
羅馬書一章九節說,『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裏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事奉,原文意『在敬拜中事奉』,保羅認為他的傳福音乃是對神的敬拜事奉,不僅是一種工作。在福音上事奉神,就是在包羅有的基督裏事奉祂,因為福音就是基督自己。我們要傳神兒子的福音,就必須在我們重生的靈裏。在神兒子的福音上,在我們的靈裏事奉神,要緊的點是我們在福音上,將基督服事給人。為此我們需要學習福音的要素和細節,需要經歷福音完全的內容,並且需要運用我們的靈。在羅馬書裏,保羅強調我們所是的一切,所有的一切,和向神所作的一切,都必須在我們的靈裏。保羅事奉神是在他重生的靈裏,憑著內住的基督,就是賜生命的靈,而不在他的魂裏,憑魂的能力和才能;這是他在傳福音上第一要緊的事。
『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憑神的靈事奉,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信靠肉體的』(腓三3)。我們需要主的光來光照我們,使我們不信靠天然的特質、資格、能力或智力;惟有如此,我們纔能見證我們全然信靠主;我們這樣蒙光照之後,就能真正在我們靈裏,且憑著那靈事奉敬拜神(7~8)。我們在福音上為主工作勞苦,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和才幹,乃是憑主復活的生命和大能;復活乃是我們事奉神的永遠原則(民十七8,林前十五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