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信徒也許曉得,主的血是救贖的血、潔淨的血、聖別的血,以及勝過仇敵的血;但我們還需要進一步看見,主的寶血乃是立約的血。
在出埃及記二十四章八節,『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所立之約的血』。『立約的血』這個辭也用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八節;立約的血是出於神的心。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節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主的血滿足了神的公義,立定了新約,並把我們引進新約的實際,藉著主的死,祂的血立了新約;藉著主的復活,祂成了新遺命連同其一切的遺贈;並且在主的升天裏,祂是新約的中保、執行者,以及新約的保證,就是新約中一切都必成就的憑質。
出埃及記二十四章四節說,『摩西將耶和華的話都寫下;他清早起來,在山下築了一座壇,並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柱子』。祭壇指出救贖、了結、頂替的需要;因著我們是墮落、犯罪且敗壞的,我們需要蒙救贖並被了結,我們也需要被基督頂替。柱子表徵神的百姓在祭壇那裏蒙了救贖、被了結、被頂替之後,就能成為神的見證,返照神的所是。血是來自獻在壇上的祭牲;不是祭壇,也不是柱子,乃是血使律法的制定生效。
我們必須看見神頒佈律法的心意。神頒佈律法的心意,乃是要向祂所揀選、救贖的百姓啟示,祂是怎樣的一位神;律法既是神的見證,就是神的描繪或相片。因此,律法的第一個功能就是啟示神是聖、義、愛、光的神。律法的第二個功能是使神的百姓領悟,他們是墮落且遠離神的人。
我們必須看見救贖的血與神的面光(同在)之間的關係,摩西和所有其餘的以色列人一樣,是墮落、犯罪且敗壞的;他能在山上四十天之久,停留在神面前並被神注入而成為神的返照,是因為神看見了救贖的血;這就是摩西下山的時候面皮發光的原因。惟一彀資格進入至聖所,來到有遮罪蓋的約櫃那裏的,乃是帶著外院子救贖之血的人;這血就是立約之血,把百姓帶入至聖所,進到神面前。
摩西知道神的心和神的心意,因此,他制定律法不是照著以色列人的意願,乃是照著神的心意。神的方式是啟示神的所是,然後給百姓看見,在神眼中,他們是墮落、犯罪、敗壞的(全然無望也無助),他們極其需要神的救贖和赦免。他們得了救贖和赦免之後,救贖的血要帶他們進到神面前,他們能在那裏接觸神,接受神進到他們裏面,並被構成柱子,作神活的見證,就是神之所是的返照。
主已經為我們成功了救贖,祂的血是便利的,能潔淨我們,並把我們帶到祂面前;現在祂一直等著我們悔改、轉向祂、並接受祂的救贖和赦免。按照新約的啟示,我們不僅被帶到神面前,我們更被帶進神自己裏面;救贖並洗淨的血把我們帶進神裏面!這使我們有地位和立場來接受神、享受神並喫喝神;至終,我們這樣有分於神,就能成為柱子,就是祂活的見證。成為柱子的路乃是享受神,就是喫祂作我們的生命供應,並且喝祂作我們的活水;我們藉著喫祂、喝祂,就享受祂,並由祂所構成。這是神聖經綸的基本原則,在宇宙間一直運行直到如今。
立約的血主要乃是使神作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在新約中,神賜給我們赦罪、生命、救恩,和一切屬靈、屬天、神聖的福分。當神將這新約賜給我們時,這約乃是一個杯,就是我們的分:『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這血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二十二20)。
最後,基督的血,就是新約的血,把神的子民引進新約更美的事裏,神在這約裏,將新心、新靈、祂的靈、裏面生命的律(指神自己及其性情、生命、屬性和美德)、以及認識神的生命性能賜給祂的子民。至終,新約的血,就是永約的血,使神的子民能事奉祂,並將神的子民領進對神作他們的分(生命樹和生命水)的完滿享受裏,從今時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