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三十章末了的聖膏油,即複合的膏油,豫表複合的靈,乃是在神的居所和祭司體系的啟示以後纔啟示出來;這指明複合的膏油僅僅為著一個目的,就是膏抹神的居所和祭司體系(26~28,30)。
在聖經中,關於神的靈的啟示是漸進的,而這包羅萬有、經過過程、複合的靈,乃是神的靈各方面的集大成,總和。首先,在神的創造裏,神的靈帶著神性元素乃是活躍的(創一2下)。神的靈作為生命之靈(羅八2)覆罩在死水之上,以產生生命,特別為著神的定旨產生人。受造之物是藉著神的靈產生的,並且神的靈具有神性的元素;因此,按照羅馬書一章二十節,受造之物就顯明神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其次,在神與人的關係上,有耶和華的靈帶著神聖三一的元素(士六34)。在創世記二章,耶和華是神與人接觸時所用的名稱,指神與人的關係。在舊約裏,每當神來接觸人時,祂就是帶有三一神元素之精粹的耶和華的靈。
在新約裏,對神的靈第一個神聖名稱乃是『聖靈』,帶著聖別之神聖性情的元素(路一15,35)。這名稱在舊約裏從未用過,乃是需要聖靈將神聖的性情分賜到人性裏面,使人在性情上成為聖別,正如神是聖別的一樣。
而在基督復活以前,還沒有那靈,那靈還沒有與更多元素複合(約七39)。當這靈還是神的靈,祂只有神聖的元素;當祂藉著基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成了耶穌基督的靈,祂就兼有神聖與屬人的元素,連同基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和復活的一切素質和實際。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藉著復活並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得榮之耶穌的靈,複合的靈,以進入信祂的人裏面,流入他們裏面,並且如同活水的江河從他們流出來(林前十五45下,約七37~39)。
所以,約翰的著作啟示那靈是實際的靈(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約壹五6)。那靈就是實際,作為父神和子神所是的實化,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實際。耶穌的靈有基督之人性、人性生活、釘十字架的元素(徒十六7);基督的靈有復活的元素(羅八9~11);耶穌基督的靈就是三一神那複合、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帶著基督之人性、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的元素(腓一19)。我們要經歷主的人性,就需要耶穌的靈;要經歷主復活的大能,就需要基督的靈。保羅在受苦時,經歷了主在人性中的受苦並主的復活。對於像保羅那樣經歷並享受基督的人性生活和復活的人,這樣一位靈有全備的供應,甚至就是全備的供應。
那靈就是生命之靈帶著神聖生命的豐富(羅八2),也是賜生命的靈帶著神聖生命的分賜(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6);那靈也稱為主靈,帶著升天和作主身分的元素(18節)。那靈,也是恩典的靈,帶著對三一神之享受的元素(來十29)。意思就是三一神在子裏作為那靈成為我們的享受。有分於恩典之靈,就是有分於那靈作恩典。
到了啟示錄,那靈成為七靈,就是七倍加強的靈,將墮落的召會帶回,享受祂自己作生命樹、隱藏的嗎哪、和豐富的筵席,帶進神新約經綸的終結(啟一4,三1,四5,五6)。至於榮耀的靈,就是神自己的靈,安息在逼迫中受苦的信徒身上,好叫那位現今在榮耀裏,復活、被高舉的基督得榮耀(彼前四13~14)。
因此『那靈』,複合的靈,乃是神新約經綸獨特並最大的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