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像亞伯拉罕那樣,相信神是獨一的源頭,是『稱無為有的神』。祂是創造的神,不需要使用材料作出甚麼;祂只要說話,就能從無創造出有。認識神是父,就是認識祂是源頭,是惟一的發起者,一切都是起源於祂,一切都是由祂而出。父神是宇宙中惟一合法的起源者,而聖靈是我們心中惟一合法的發起者。神必須是所有屬靈工作的起源者,祂的旨意必須管制我們所有事奉的起點。
召會中一切的工作和事奉,都必須是神發起的,也必須是照著祂的心意。真實的事奉都不能從我們裏面出來,只能從神出來;只有神發起的,才是啟示的事奉。神能算作是事奉祂,是祂工作的,都必須是神自己發起,神自己起頭的。在我們一切的事奉中,我們該想到神、敬畏神;我們該害怕我們為神所作的,不是神發起,乃是我們自己發起的。
我們要從深處學得,神只需要我們與祂配合,神不需要我們為祂作甚麼。我們要停下我們所有的主張、定規、看法,讓神說話,讓祂進來,讓祂發號施令。凡是事奉神的人,都當看見一個原則,就是神的工作,需要人的配合,但不要人發起。我們需要停下我們的一切,好明白神的旨意。要得著神啟示的惟一條件,就是藉著死。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要停下自己,好讓神有絕對的機會說話。
在哥林多後書三章五節和六節有事奉兩種不同的源頭。這兩種源頭,一個是『自己』,一個是『神』。五節的『自己』與六節的『字句』是相聯的,而五節的『神』也與六節的『靈』是一體的。憑著字句事奉神,就是憑著自己事奉神;憑著靈事奉神,就是憑著神事奉神。憑著字句的事奉,怎樣就是在自己裏面,出於自己的事奉;憑著靈的事奉,也怎樣就是在神裏面,出於神的事奉。只有兩種事奉,分別出於兩種源頭。出於我們自己的事奉,是以我們自己為源頭,是我們自己憑著字句規條或儀式,而作出來的;是我們在神以外,向神獨立,不用倚靠神,不用尋求神,不用和神有交通,就能作出來的。出於神的事奉,要求我們倚靠神,尋求神,和神有交通,在神裏面,並絕對以神為源頭。這種事奉乃是出於神的啟示,靠著神的聖靈,也是為著神的目的。這種事奉需要我們活在靈裏,憑著靈的感覺而活,隨著那靈的引導而行。
出於神的事奉是必須和神有交通的,是不能和神脫節的。事奉神,每時每刻都需要和神有新的接觸。每一個出於神,能蒙神悅納的事奉,都是和神接觸,而摸著神的;都是一面接觸著神,一面事奉神。我們在神之外,無論憑著我們的熱誠,或是憑著我們別的東西,所有的事奉,都不是出於神的,所以都沒有屬靈的價值。
一個出於神,有屬靈價值的事奉,必是我們和神聯合,住在祂裏面和祂有交通。一面是祂在我們裏面運行,一面是我們在外面事奉祂。這種事奉,乃是神從我們裏面運行出來的一個舉動;從外面看,是我們事奉祂,但就裏面說,是祂在那裏運行。保羅事奉神,是一件神在他裏面運行的事。保羅事奉神,因著他將自己交給、讓給內住的神,將他自己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都服在神的管理之下,讓神佔有,讓神充滿。保羅裏面給神推動了,就有一個力量,使他外面非事奉不可;乃是神在他裏面,調和著他,推動他事奉。
我們事奉的源頭,該是神,該是靈,該是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該是神的靈在我們靈裏的運行、主張並帶領;從這些出來的事奉,才是出於神的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