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看見啟示錄一至三章中榮耀的基督與七個召會的異象,為此我們必須取奴僕的地位(一1),運用我們人的靈作我們看見、領略並回應神行動的器官(10,五6),也必須有耳可聽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二7)。
啟示錄這卷書乃是耶穌基督獨特並終極的啟示(一1上)。約翰因忠於神的話,並為著耶穌的見證,而被流放於拔摩島;此時榮耀的基督將祂自己啟示給約翰(9)。我們要從啟示錄二至三章給亞西亞七個召會的七封書信,看見如何回歸召會的正統,首先就需要看見約翰在一章所看見榮耀之基督的異象,而回歸在金燈臺中間行走之人子這奇妙的人位。
在啟示錄一章榮耀之基督的異象,包括以下十方面。
第一,人子基督是大祭司,『身穿長袍,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13),在祂的人性裏顧惜眾召會,並在祂的神性裏餧養眾召會。如同祭司收拾燈臺的燈,使燈正確合宜,基督在人性裏的顧惜使我們快樂、愉快、舒適。主修剪燈臺的燈芯,意指把一切攔阻我們照耀的消極事物(就如我們的肉體、天然的人、己和舊造)剪掉。祂也把眾召會中間一切的不同修剪掉,使眾召會成為在素質、樣子和彰顯上完全相同的金燈臺。基督在神性裏以祂胸間金帶所表徵的神聖之愛照顧眾召會,餧養眾召會。主在祂三個時期的豐滿職事中,以祂自己這包羅萬有的基督來餧養我們,使我們在神聖的生命中長大成熟,成為祂的得勝者,以完成祂永遠的經綸。
第二,約翰看見主的屬天亙古常在,由祂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所描繪(14)。白髮表徵經歷、榮耀、長久,也表徵聖別。
第三,主的七眼如同火焰,為著注視、鑒察、搜尋、藉光照而審判、以及灌輸(14,五6)。基督的眼目是為著神在地上的行動與工作,因為七是神行動中完整的數字。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主要的是為著祂的審判。我們都該如倪柝聲弟兄的詩歌所說的:『我今每日舉目細望審判臺前亮光;願我所有生活、工作,那日都能耐火』(詩歌四六八首)。
第四,主的腳好像在爐中鍛煉過明亮的銅,表徵祂完全且明亮的行事為人,使祂彀資格施行神聖的審判(一15上)。
第五,主的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15下),這是一種鬨嚷的聲音,乃是全能神的聲音,既嚴肅又莊重。
第六,基督是握著眾召會光明使者的那一位(16上,20)。使者是眾召會中屬靈的人,擔負著耶穌見證的責任。使者像星一樣,有屬天的性質,並在屬天的地位上,他們有從主來新鮮的信息給祂的子民。我們要把自己完全交在主的手裏,顧到基督耶穌的事,歡喜為祂的緣故擔負責任,好讓主使用我們成就祂極大的工作。
第七,從基督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就是祂那辨明、審判、擊殺的話,為著對付消極的人事物(16中)。
第八,基督的面貌如同烈日中天發光,為著審判的光照,以帶進國度(16下)。
第九,基督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祂永不會叫祂的工作半途而廢;基督也是那活著的,使彰顯祂身體的眾召會也成為活而新鮮並剛強的(17~18上)。
第十,基督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18下)。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廢掉了死,又在復活裏勝過了陰間。只要我們藉著操練否認己、背起十字架並喪失魂生命,而讓主有地位、機會和通路,在我們中間運行並作工,死亡和陰間就會在祂的控制之下(太十六18,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