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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召會的正統(三)在士每拿的召會

在士每拿的召會是受逼迫之苦的召會(啟二8~11)。『士每拿』原文意沒藥,在表號上表徵受苦。這個遭受逼迫的召會,在基督的甘甜和馨香中受苦。這召會乃是在耶穌的患難裏,交通於祂的苦難(腓三10)。在士每拿的召會受苦,如同基督自己受苦一樣,藉此成了祂苦難的延續(西一24)。基督的患難有兩類:一類是為成功救贖,這已經由基督自己完成了;另一類是為產生並建造召會,這需要使徒和信徒將其補滿。因為這個召會是耶穌苦難的繼續,所以她真是耶穌的見證(啟一2,9)。

在士每拿的召會所受的苦是由於『那自稱是猶太人,卻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會堂的人,所說毀謗的話』(二9)。因著在新約之下的召會,在神的經綸裏,與熱中猶太教者宗教的作法無分,他們便讒毀的批評召會。原則上,今天也是一樣;主恢復中的召會,因著在靈裏並在生命中尋求主、跟隨主,不在意宗教的制度,熱心宗教者就毀謗召會。

召會所受的逼迫,開始於神的對頭撒但所煽動的猶太教會堂,完成於那毀謗者魔鬼所利用的羅馬帝國;受苦的召會所受的逼迫,是屬撒但的宗教和屬魔鬼的政治合作而有的。主耶穌對受苦的召會說,『我知道你的患難』。患難對召會是寶貴的,能試驗其生命。主許可召會遭患難,不僅要見證祂復活的生命如何勝過死亡,也要使召會能享受祂生命的豐富(約十一25,啟一18)。

主對在士每拿的召會說話時,說祂是『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二8)。基督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意指祂永不改變。召會遭受苦難時,必須認識主是那首先的、末後的,是永遠存在、永不改變的一位。無論逼迫的環境如何,主仍是一樣;沒有一事能在祂以先,也沒有一事能在祂以後;凡事都在祂管制的界限之內。主這樣的宣告含示創造(那首先的)和完成(那末後的),也含示基督的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死十架和復活。惟一能扶持殉道聖徒的,就是看見這樣一位創造並要完成整個宇宙的,祂成為肉體,在地上生活,釘十字架,並且復活了。這樣一個異象維持殉道者在苦難中站住。

基督是那活著的;祂曾死過,現在又活了。主耶穌受過死的苦,但祂又活了;祂曾進入死亡,但死亡不能拘禁祂,因為祂是復活。復活的生命,就是經過死而能存在的。基督的復活就是祂的延長年日,祂在復活裏要存到永永遠遠。復活的基督,就是那活著的,活在我們裏面,也活在我們中間;因此所有的召會應該像祂一樣活著,滿了生命並勝過死亡。主活到永永遠遠,這就是祂的見證;我們越活,就越是活的耶穌的見證。曾經死過現在又活了的基督,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一18)。主耶穌勝過了死,並且廢除了撒但,死亡和陰間的鑰匙現今在祂手裏,祂也勝過了墳墓(來二14)。今天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不再服在死亡和陰間之下,因為基督已經廢除了死,又在復活裏勝過了陰府。

『你務要至死忠信,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主要求事奉祂的人的生命是屬於祂的,所以我們必須忠信以至於死。按著態度說,我們要忠信以至於死;按著時間說,我們要忠信一直到死。生命的冠冕是給那些勝過逼迫,至死忠信之人的獎賞,這是指得勝的力量,也就是復活生命的大能;也是指這些得勝者已經達到『那從死人中傑出的復活』,就是特殊的復活(腓三11)。受苦召會的賞賜不僅是生命樹,更是生命的冠冕。喫生命樹是為著裏面的供應,而生命的冠冕是為著外面的榮耀。論到生命樹和生命的冠冕的應許都與神聖的生命密切相關;這生命首先必須是我們的食物,然後將是我們的彰顯和我們的得榮耀,就是生命的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