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一章十五節:『我正觀看活物的時候,見活物的四個臉旁各有一輪在地上。』整本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陳明神的經綸和祂在地上行動以執行祂經綸的完整圖畫。在以西結書,神的經綸與神在祂經綸中的行動,乃是由輪所表徵。這個大輪的輪軸表徵基督作神經綸的中心,輪輞表徵基督的配偶,就是召會,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由輪軸伸展到輪輞的輪輻表徵作基督肢體的許多信徒。
在活物旁邊,有輪在地上出現,指明神在地上的行動,是隨著四活物的配搭。輪的行動含示有目的的特別行動,也含示這行動不是靠我們自己的力量。輪在活物的四個臉旁,指明我們若要有主的行動,首先必須活出主,彰顯主。
在每個活物旁,有高而可畏的輪子。輪子的行動,乃是主以祂自己作我們的力量、能力和供應,為著祂永遠的定旨,而有之特別、不平常的行動。
因為我們的神是活的,我們的主是行動的,並且那靈正在作工,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神的行動乃是祂在人身上經綸的行動,要使人成為神,以產生一個新人,好使神在基督裏得著祂團體的彰顯和行政。
每一個地方召會和每一位個別的信徒,都該有高而可畏的輪子隨著他們。我們要有分於主的行動,首先必須與主有個人、情深、私下並屬靈的關係。我們能有分於主的行動,必定是神聖羅曼史的結果。在雅歌七章十一至十二節裏,尋求者說,『我的良人,來罷,你我可以出到田間;你我可以在村莊住宿。我們清晨起來往葡萄園去,看看葡萄發芽開花沒有,石榴放蕊沒有;我在那裏要將我的愛情給你』。主是藉著尋求者並同著尋求者來行動,並且這行動是在一種愛的情形和氣氛裏。當我們與主有個人、情深的關係時,自然而然我們就會顧到主所顧到、在意的事;我們會在愛裏與祂同工。
我們要有分於主的行動,就可以在祂的出去裏出去,在祂的給與裏給與,並在祂的禱告裏禱告。羔羊無論往那裏去,我們都要跟隨祂,藉著留意我們的靈並藉著尊基督為頭和身體,而過祭壇和帳棚的生活。我們必須作樂意施與的人,成為在真理上的同工。(林後九6~7,約三7~8)。我們需要藉著禱告與主合作,以執行祂的行動,與行動的神一同行動,為著成就祂的經綸,正如在使徒行傳裏所見的。
高而可畏的輪子在地上,表明神需要在地上行動。主行動時顯出來的樣子像水蒼玉;輪有水蒼玉的樣子,指明輪子無論行動到那裏,都帶著主顯出來的樣子。四輪都是一個樣子,指明在每一個召會中,主的行動都有同一個樣式和樣子。輪中套輪表明主在我們的行動中行動。內裏的輪子(主作輪軸)乃是外在輪子(召會作輪輞)行動能力的源頭,就如以利亞在禱告裏禱告,意思是有從主來的禱告賜給了以利亞,他就在這禱告裏禱告,這就是輪中套輪。
以利亞不是憑自己的感覺、思想、意願、情緒,或任何來自環境和情況的刺激,為著達到自己的目的而禱告,而是在主所賜給他的禱告裏,為了成就主的旨意而禱告。內裏的輪子是使輪子轉動的馬達、發電機:我們的行動若是真實的,在我們的行動裏就必定有主的行動。在召會生活裏,主耶穌是輪軸—輪中的輪,我們是輪輞。
我們在自己裏面該是微小的;但在我們旁邊的輪子,也就是神在我們身上經綸的行動,該是高而可畏的。高而可畏的輪輞滿了眼睛,指明我們若在主的行動上與祂是一,我們就有祂神聖的洞察眼光、遠瞻眼光和啟示。我們越有分於主的行動,就越得光照;我們越行動,就越能看見。
輪隨著活物,活物隨著靈,但靈在輪中。這指明主在我們行動中的行動,乃是照著成為肉體的原則,也指明我們與主是一,祂也與我們是一。主隨著我們,我們隨著靈,而靈在輪中,這就是主今天在地上的行動,這也就是主的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