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生命與召會(二)生命的認識
照著聖經記載,我們看見生命樹是宇宙的中心(創二9)。神創造的目標乃是生命;神法理救贖過程的目標乃是神生機的救恩,就是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羅五10)。並且認識基督作為生命乃是生命樹的實際(約十四6,十五1)。生命是神自己在基督裏作為那靈的流出,為著給人享受,使人喜悅滿足;生命是主自己作為給我們喫的生命之餅;生命就是光,光在神的話裏。藉此,召會得以產生;召會是生命的結果,生命是召會的內容。
神的生命如何能從我們裏面活出來。我們必須領悟並認識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西三4,羅八10)。並看見我們天然的人,就是我們的人位,是神生命的攔阻。同時,看見自己這個人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並且恨惡自己;我們越看見神、認識神並愛神,就越厭惡自己並否認己。
在神的救法裏,祂有一部分的工作,是要為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打出一條通路;這條通路乃是生命的道路(太七13~14);這工作是藉著十字架的死所作成功的(腓三10)。我們乃是藉著那靈,經歷基督的十字架。聖靈在那裏工作,那裏就有那靈的治死,復活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並藉著我們就得以顯明(林後四11~12)。聖靈的管治也在我們身上執行十字架的工作。神安排我們的環境和遭遇,使萬人、萬事、萬物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並叫我們認識主的恩典,經歷主的能力(羅八28,林後十二9)。
『今天各地召會最需要的,乃是生命的東西。我們一切的工作和活動,都該是出於生命的。…願主憐憫我們,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神在這世代裏最中心的工作,就是叫人得著祂的生命,並在祂的生命裏長大成熟。惟有出於祂這生命的工作,纔能搆上祂永遠的標準,纔能蒙祂悅納。』《生命的認識,六○至六一頁。》
認識生命與召會(三 )我們一切的事奉必須是由神發起
我們在召會中一切的工作和事奉,必須是神所發起的,並且必須照著祂的意願來作;否則,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就有了干犯聖所的罪孽(民十八1,羅十一36)。聖經中的例證:亞伯照著神的啟示,憑信獻上祭物;挪亞照著神的吩咐事奉神,按著神的定規建造方舟;亞伯拉罕照著神的顯現事奉神;摩西照著神的指示事奉神,拯救以色列人,並且照著神的模型建造會幕。
大衛熱心要為神建造聖殿(撒下七1~3)。神差遣申言者拿單對大衛說,『你要建造殿宇給我居住麼?』。我們要事奉神的心,祂悅納;但我們所作的定規,神不悅納。大衛敬畏神,停下建造聖殿的行動。這在宇宙中樹立了雙層的見證:第一,宇宙中的事,只能出於神,不能出於人。第二,不是在乎人為神作甚麼,乃是在乎神為人作甚麼。大衛要為神建造聖殿,但神說祂要為大衛建立家室,從那個家要興起一個國來(11~14上)。
保羅照著他在被征服的轉變時所見的異象而事奉。保羅的第一個問題是:『主阿,你是誰?』這與保羅的生活有關,是尋求對基督的認識。保羅的第二個問題是:『主阿,我當作甚麼?』這與保羅那純粹由神所發起的事奉有關。問這話的人有福了!我們都該問主:『我當作甚麼?』而不是告訴祂:『這是我要作的。』
神的工作需要人的配合,但不要人發起;我們該毫無保留的聽從祂。然而我們一切的事奉雖是由神發起的,但我們必須在主面前學習背負責任,並絕對的忠心;我們要倚靠主,聯於主並與主有交通,而執行我們的事奉。這樣的事奉建造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並豫備我們在永世裏永遠的事奉祂(弗四11~12,啟二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