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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召會生活中並為著召會生活,以基督為我們的人位並活祂(一)在召會生活中並為著召會生活,經歷神中心的工作並以基督為我們的人位

神在宇宙中歷世歷代中心的工作,獨一的工作,乃是在基督裏將祂自己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祂自己與他們成為一(加四19,弗三17上,林前六17)。祂所渴望的乃是要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但在我們屬靈的追求中,我們可能並不關心這事,只顧到自己的意願。神的定旨乃是要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使祂成為我們內在的成分(弗三11,16~19)。這個定旨乃是宇宙的中心;離開了這定旨,基督徒的生活就失去意義(啟四11)。

神工作的原則乃是要得著人,並藉著得著人而有路往前。因此,正確的順序不是我們先為神作工,乃是神先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弗二10,腓二13)。在召會生活裏,人遠比工作重要(提後二20~22)。我們所是的比我們所作的更重要。我們事奉神,不能超過我們這人所是的。真實屬靈的長進乃在於讓神在我們裏面得著地位(西二19,弗三17上)。

在召會生活中並為著召會生活,我們需要經歷神中心的工作。基督建造祂的召會,乃是藉著進到我們靈裏,又從我們靈裏擴展到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裏,佔有我們的全魂(太十六18,弗三17上)。我們與神中心工作的配合,乃是藉著靈裏貧窮與清心,以單一的心尋求主,轉向主,顧到生命的感覺,願意蒙光照,並向主敞開我們的全人,使我們滿有神作我們的內容。使神在基督裏將祂自己建造到我們裏面,將祂自己在基督裏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性情和構成,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撒下七12~14上,羅一3~4,弗三17上,約十四23,西三10~11),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

因此,在經歷上,在召會生活中並為著召會生活,我們需要以基督為我們的人位(加二20,弗三16~21)。神在祂經綸裏的心意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不僅作我們的生命,也作我們的人位。我們裏面的人包含我們已更新的魂為其器官,以及我們由基督所內住,為其生命和人位之重生的靈,(羅十二2,八10,弗四23,林後四16)。我們重生的靈不再僅僅是我們接觸神的器官,乃是我們裏面之人的人位。我們需要以基督為人位,而活在我們的靈這裏面的人裏。

我們這些重生的信徒有『我』,就是己,乃是我們先前的人位;也有基督,就是我們的新人位(加二20)。『我』是在我們的魂裏,是外面的人,即舊人之人位,已經釘了十字架。基督在我們的靈裏,是裏面的人,即新人之人位(林後四16),如今在我們裏面活著(羅六6,加二20)。在經歷上,以基督為我們的人位,要求我們否認己,否認我們的魂生命,並憑我們的新人位,就是內住的基督而活。我們需要否認我們自己的目的、目標和愛好,而接受基督的目的、目標和愛好。並與基督成為一,使我們作任何事不再照著自己的愛好或口味,乃是照著祂的愛好和口味。

保羅在以弗所書三章的禱告,要聖徒為著召會經歷基督。盼望我們得加強到裏面的人裏,使基督這活的人位安家在我們心裏。我們若這樣以基督為人位,就會將祂活出作為正確的召會生活。基督這活的人位作我們的人位,乃是召會生活的內容。我們若非憑基督作人位而活,就仍是天然的人,按照自己天然的構成、種族的文化、本國的特徵、或宗教的背景而活。如此不可能有召會生活,也無法與人調在一起。我們該以基督為人位,讓基督活在我們裏面,並安家在我們心裏,使我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好成為召會作基督身體的實際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