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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召會生活中並為著召會生活,以基督為我們的人位並活祂(五)認識愛主的意義,在不朽壞之中愛主耶穌基督,並在愛和光中行事為人

我們需要認識愛主的意義,愛主就是讓祂活在我們裏面並替我們活,並領悟祂渴望有一個住處使祂能得著彰顯(弗三16)。我們信入主,乃是為了接受祂;我們愛祂,乃是為著享受祂(多三15)。愛主乃是要停下我們的作為,讓主全然佔有我們這人(弗三16~19,加四19)。我們表達對主的愛最好的方式乃是說,『主耶穌,我向你敞開,完全佔有我。主,我愛你,我將自己交給你,我向你敞開。多而又多的擁有我,直至你達到我這人的每一部分,並且安家在我裏面』。

按照哥林多前書,我們要愛主就需要接受祂作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林前一2、 9,五7~8,十3~4),讓祂在我們裏面長大(三6),並領悟我們與祂是一靈(六17)。我們愛主,是藉著完全讓主佔有,並愛祂的顯現(提後四8)。按照保羅的話說,如果我們不愛主,祂的來臨將是審判的事(林前十六22);但如果我們愛祂和祂的顯現,我們就會得著獎賞。

以弗所書六章二十四節說:『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按照保羅著作中的用法,『不朽壞』這辭主要是指神和屬神的事物;任何天然的事物都是會朽壞的,但神、神聖的生命以及所有在復活中的事物乃是不朽壞的。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意思就是在新造裏,並照著以弗所書所啟示一切不朽壞的事項愛祂。在主的恢復裏,我們需要在以弗所書所啟示一切神聖、屬靈、屬天、不朽壞的事物中,來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些事物乃是關於三一神、神聖的生命、基督之於我們的所是、祂的所作以及召會。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越在不朽壞之中愛主,就越在愛和光中行事為人。神的兒女乃是神人,由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屬於神的種類(弗五1,約壹三1,約一12~13)。所以神是我們真實、真正的父,我們是祂真實、真正的兒女(約壹三1,弗五1)。宇宙中最大的奇蹟,乃是人類竟能從神而生,罪人竟能成為神的兒女。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應當在愛和光中行事為人。愛是神內在的本質,光是神外顯的元素(約壹四8、16,一5)。我們的日常行事為人,該由神愛的本質和神照耀的元素二者所構成;這該是我們行事為人內在的源頭。

以弗所書的目標,乃是要帶我們進入神的愛,就是祂內在的本質裏,使我們在甜美的神聖之愛裏享受祂的同在,而像基督一樣的愛別人(弗六25)。我們要在愛的情形與氣氛中,被神浸透,在祂面前成為聖別、沒有瑕疵。我們在其中為著長大而生根並為著建造而立基的愛,乃是我們實際認識並經歷之神聖的愛。我們所經歷基督的愛就是基督自己,是不可度量並且超越知識的,我們能藉著經歷認識這愛。基督的身體是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凡我們的所是或所作,愛乃是極超越的路。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應當是愛,因為神就是愛;我們既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也就應當成為愛。

以弗所書五章八節說:『你們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裏面乃是光,行事為人就要像光的兒女。』神是光,所以神的兒女也是光的兒女。我們不僅是光的兒女,並且就是光的本身;我們是光,因為我們在主裏與神是一。當我們在光中時,我們就在對錯的範圍之外。如果我們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我們就會結出果子來,就是一切的善、義和真實(弗五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