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在神的經綸裏代表神,就需要完全與神和好。和好的職事將我們完全、徹底、完滿並圓滿的帶回歸神。我們與神完全的和好有兩步:第一步是在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九節,神要叫世人與祂自己和好。為這目的,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使我們的罪蒙神赦免(林前十五3)。這是基督的死客觀的一面。和好的第二步是在五章二十節,神要已經與祂和好的信徒,進一步與神和好,就是要活在天然生命中的信徒,脫離肉體與神和好。為這目的,基督替我們這個『人』死了,使我們能在復活的生命裏向祂活著。這是基督主觀的死,應用到我們的情況裏,應用到我們天然的生命上(羅六6,八13,加五24,太十六24)。當我們天然的人被除去時,我們就經歷和好的第二步;在這一步,我們天然人的幔子裂開了,使我們能活在神的同在中。和好的第二步不是一次永遠的,乃是繼續不斷的。
與神完全和好,使我們的心寬宏。我們的心有多寬宏,在於我們與神和好的程度。心狹窄是很強的標示,我們只是部分與神和好。我們應當嚴以待己,而不是對人;為此,我們需要寬宏。智慧和廣大的心是一件事的兩面;智慧的祕訣乃是在於心地寬大。
當我們完全與神和好並且心寬宏時,就能在神的經綸裏正確的代表祂。因著使徒保羅已經完全與神和好並且心寬宏,他就彀資格作基督的大使代表神(林後五20)。基督的大使,代表神這宇宙中最高的權柄。神已將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基督。耶穌乃是基督—萬有的主、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最高的權柄。主需要一些彀資格在地上代表祂的大使(太二八19)。新約的執事是經授權得著屬天權柄的人,代表最高的權柄。使徒保羅是基督的大使,乃是『代理的神』,代表基督完成神的定旨;基督身體上所有的肢體都是頭的代表,就都是祂的代表。
我們也需要從摩西一次沒有代表神,學嚴肅的功課。民數記二十章二~十三節記載,只因摩西擊打磐石兩下,又稱百姓是背叛的人,就是沒有在以色列人眼前尊神為聖(10~11)。尊神為聖,就是使祂成為聖別的,也就是使祂從一切假神分別出來。神沒有動怒,摩西卻動怒,他就沒有在神聖別的性情上正確代表神;他擊打磐石兩下,說出他沒有遵守神在祂經綸裏的話。在我們所說並所作一切關於神子民的事上,我們的態度必須按照神聖別的性情,我們的行動必須按照祂神聖的經綸。我們若在態度和行動上不尊神為聖,就是背叛祂並得罪祂。
有資格正確代表神的人必須服權柄(太八8~9),認識他自己並沒有權柄(二八18,林後十8),並認識神和神的旨意(弗一9,五17);他必須否認己(太十六24)、與主是一、時刻活在與祂親密的交通裏(林前六17,一9,約壹一3);他必須不主觀,不照著自己的感覺行事(林後三5),對人親切、有恩典(路六35,參羅五15~16);他必須是在復活裏的人,活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林後一9,四14,民十七1~10)。他必須自己覺得不行,自以為不配(出三11,四6~7、10,林後三5,林前十五10);在神面前站在卑微的地位上(民十四5,十六3~4、22、45,太十一29),受得起頂撞(出十六7,民十四2,太六14~15)。如此,他就能成為正確代表神的人(出三二11~12,林後五18、20,弗六20),盡和好的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