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節,提摩太受了保羅的託付,『倘若我耽延,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我們要領悟保羅事實上是說到主的耽延;當主還沒有回來之時,我們要知道在召會中該怎樣治理,該怎樣行動。
我們必須清楚認識召會是甚麼,以及神在召會裏要作甚麼,好知道自己在召會中當怎樣行。召會乃是一個新人。在以弗所書二章十三至十六節,基督藉著廢掉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將外邦人和猶太人在祂自己裏面,創造成一個新人。要實行正確的召會生活,就必須排除並丟棄一切的規條。歌羅西書三章十至十一節與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至十三節題醒我們:基督是新人的構成成分,我們要穿上新人。新人是在我們靈裏創造的,這新人要照著基督的形像,在我們的心思裏漸漸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識。並且在新人裏沒有天然的人,在新人裏甚麼都沒有,『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我們若真看見這個光,我們的事奉和工作就會有何等的改變!
藉由保羅的榜樣,我們可以看見治理召會的十個要點:首先,必須是有神將基督啟示在他裏面的人(加一16)。其次,必須看見基督是他的生命(西三4)。第三,他該活在基督裏(加二19~20)。第四,他這個人和他原有的一切,都已經在十字架上被了結(20節)。第五,不再憑著他原來的人,和他原來的人所有的,來事奉並工作(六14)。第六,在召會中的事奉和工作,只該把基督分給人(四19)。第七,只盼望被他服事的人得著基督,被基督充滿,完全被基督得著(林前二2)。第八,事奉、作工以及治理召會的結果,只該有一個,就是在召會裏產生出基督,叫每一個肢體裏面的基督都增長,使眾人都達到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弗四13)。第九,必須是一個禱告的人,如同保羅為以上這些點禱告(羅一9,弗一16)。第十,要有活的信心,信神能這樣成全這一切(三20)。
以弗所書三章十六至二十一節啟示事奉之人該有的靈、態度、禱告和信心,為要作出新耶路撒冷並產生一個新人。保羅的靈和態度-他所看見的、所充滿的、所說的、心上所掛著的-都是聯於這異象,就是神顯現於肉體,調和在人裏面,要用基督建造召會,要叫基督充滿召會。保羅非常有負擔,他不能不跪下來。他說,『我向父屈膝』。在他的禱告裏,他求神從四方面使我們得加強到裏面的人裏。第一面,照著祂榮耀的豐富。第二面,藉著祂的靈。第三面,藉著神用大能。第四面,得加強到裏面的人裏。結果乃是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使我們就在祂的愛裏生根立基。在這光景中我們纔能和眾聖徒一同領略何為那闊、長、高、深;這四個字加起來,就是無限量的基督。這一切事的結果乃是我們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並且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
保羅恐怕以弗所聖徒覺得十六至十九節的禱告太難了,所以他表明他的信心說,『然而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裏面的大能,極其充盈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願在召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裏,榮耀歸與祂,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20,21)在召會中…榮耀歸與祂,這句話豐滿的意思是在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就是神榮耀的完全顯出。這該是我們事奉主的靈、態度、禱告和信心;如此,我們在召會中的事奉,將是何等大而榮耀的事奉;弟兄姊妹都要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