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裏,神聖水流這獨一的流的觀念是很要緊的(創二10~14,詩四六4上,約七37~39,啟二二1)。聖經啟示湧流的三一神-父是生命源,子是生命泉,靈是生命河。這道流的源頭乃是神和羔羊的寶座。因著只有一道神聖的水流,並且這道流是獨一無二的,我們就需要保守自己在這一道流裏。神聖的水流,獨一的流,乃是主工作的水流(林前十六10)。召會的歷史表明,歷經各世代都有一道聖靈的水流,一直在湧流;許多人曾為主作工,但不是所有人都在那一道水流的湧流裏。
主向保羅顯現,把他帶進主工作的水流,使他作執事和見證人,將他所看見主的事,和主將要顯現給他的事,見證出來(徒二六16)。一旦你看見了神計畫的異象,並從一切事物悔改轉向基督自己,你裏面就會有一種運行和加力,以完成神的計畫。我們今天在使徒行傳的繼續裏,為著基督身體的擴增與建造所必須作的工作;這節聖經揭示我們神聖託付包羅萬有的內容:這是要實現神的禧年,主悅納人的禧年,就是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四章十八至二十一節照著神新約的經綸所宣揚的。我們需要就著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裏神聖託付的內容來禱告,求主使這些成為我們的經歷和實際,好使我們能帶別人進入這樣的經歷和實際。
第一、『叫他們的眼睛得開』。我們需要不斷的禱告,求主賜給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好多而又多的明白並看見基督、基督的身體、以及那為著神聖經綸的神聖分賜。作執事和見證人,不是在於教訓和知識,乃是在於顯現和異象;我們所看見主的事,和主將要顯現給我們的事,就是我們所必須供應給人的。第二、『叫他們…從黑暗轉入光中』。光就是神的同在。我們享受基督作為神所分給我們的分,乃是『在光中』。我們必須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
第三、『叫他們…從撒但權下轉向神』。我們屬靈經歷的最高點,乃是有清明的天,其上有寶座。我們若在其上有寶座的清明的天以下,真正的權柄就會同著我們,而將人帶到神的權柄之下。第四、『叫他們…得蒙赦罪』。我們需要到主面前去,得著主徹底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承認我們的罪而得神赦免,就必得著神救恩之樂,也必得著樂意之靈的扶持;然後,我們就能將主的道路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回轉歸向祂(詩五一12~13)。第五、『叫他們…因信入我,…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得著基業』。這基業是三一神自己並祂所有的、所作成的、以及為祂贖民所要作的一切。我們『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就是在召會生活中,享受是靈的基督作我們得基業的憑質(弗一14)。我們需要把人帶到在召會生活中對包羅萬有之基督的享受裏,使他們享受基督如同我們一樣,並藉著操練靈,使他們在性情上被神的聖別性情所聖別。
我們若要在使徒行傳的繼續裏,就需要藉著有樓房上的奉獻而持續活在神聖的歷史中(徒一13~14)。在海邊,彼得放棄他的職業跟從主耶穌,但在樓房上,他放棄得更多。他站在從天上來的異象這邊,放棄他祖先的宗教、他的家鄉、他與鄰舍和朋友的關係、以及他的親戚,並且願意冒生命的危險。那一百二十個在樓房上的人都成了燔祭;他們在靈裏為主焚燒,也以神聖生命之神聖的火焚燒別人。我們在這裏不是為著一個運動,而是為著主的恢復;這恢復只能藉著在樓房上專特、特出的奉獻而得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