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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中神國的發展(一)神的國發展為神在祂神聖生命裏管治的範圍

神的國就是神自己(可一15,太六33,約三3)。神的國有神為其內容;神自己就是神國一切的內容。神是生命,有神聖生命的本質、能力和形狀;這就形成神管治的範圍。神的生命就是神的國,也是我們進入神國的入口;我們必須看見這個基本的原則。事實上,神在我們身上的掌權不是外在的事,乃是神聖生命自有的本能。

神的國是神聖種類的範圍,在其中有一切神聖的事物。神成為人而進到人的種類裏;人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但無分於神格,而進到神聖的種類裏。要進入這神聖的範圍,就是神聖種類的範圍,我們就必須從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因而成為神國裏的神人;我們由神所重生成為神的種類以進入神的國。

神的國是神聖生命的範圍,這生命在其中行動、作工、管治並支配,使神得以成就其目的(太六13下,約三3,5,15~16)。神的國乃是由神的生命所構成的生機體,成為祂施行管治的生命範圍,神在其中憑祂的生命掌權,並在神聖生命中彰顯祂自己這神聖的三一。進入神國惟一的路,乃是接受神作生命並得著神自己;這就是重生。

神的國乃是基督自己作生命的種子,撒到相信祂的人,就是神所揀選的人裏面,並發展為一個範圍,使神能在祂神聖的生命裏施行管治,以此為祂的國(路四43,八5,10,十七20~21,可四3,26~29)。神的國乃是一個奇妙的人位,就是作三一神具體化身的主耶穌基督。主耶穌是神國的種子,撒在神所揀選的人裏面,發展為神管治的範圍。

神聖的種子已經撒在我們裏面,我們需要經歷包含在這神聖種子裏之神聖生命和神聖性情的發展,使我們得以豐富的進入永遠的國(彼後一1,4~11)。我們已經分得同樣寶貴的奇妙之信,這信乃是包羅一切的種子。一切神聖的豐富都在這種子裏,但我們必須殷勤發展這些豐富;長大成熟就是發展我們所已接受的。我們應當殷勤追求神聖生命和神聖性情的長大並發展,好豐富的進入永遠的國。

我們既已由神所重生進入神的國,就當藉著我們靈的直覺恢復到神直接的管治之下(太五3,林前二11,可二8)。無罪的時代,是神治的原則;良心時代,是自治的原則;人治時代,是人管治的原則。在人墮落以前,人直接受神的管治而活在神面前,向神負責。從亞當被趕出伊甸園,直到挪亞出方舟的時候,神在人裏面設立良心,代表祂來管治人。洪水以後,因為人不服神治,又丟棄自治,所以神只好給人權柄代表祂來管治人。人既是從神治墮落到人治,所以神拯救人的時候,就要把人從人治恢復到神治,叫人再單純的活在神面前,直接的受神管治。神恢復人的計畫,也照樣要人從人治,經過自治,而達到神治。對付良心的最終目的,還不僅是叫我們恢復到自治,更要把我們帶回到神治,把我們恢復到神自己那裏,而活在神面前。

自治與神治,是大不相同的。自治就是人憑良心的感覺而活,向良心負責。神治的意思是人憑靈的直覺而活,向直覺負責,也就是向神負責。當我們活在神治之下,我們就是照著生命的感覺,憑靈的直覺而活。神聖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有最豐富、最強、最敏銳的感覺;這乃是生命的感覺。生命的感覺使我們知道我們是活在天然的生命裏,或活在神聖的生命裏;是活在肉體裏,或活在靈裏。生命的感覺引導、支配、管制、並指引我們。神的國有其實際,這實際就是在神直接管治下神聖生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