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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基督(一)經歷基督的內在意義(二)認識並經歷基督為榜樣

對基督的經歷是個奧祕:神是個奧祕,基督是神的奧祕(西二2),而召會是基督的奧祕(弗三4);因此,召會實際上是奧祕中的奧祕。我們的基督徒生活是個奧祕。譬如,人的愛雖然有限,但基督徒所活出正確的愛卻是無限的。再者,顯大基督是無止境的彰顯基督(腓一20)。召會生活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總和,當我們作為召會來在一起時,我們乃是一個完全的奧祕。我們不該對我們的經歷有把握,因為一切對基督的經歷都是無限的,都是奧祕的。

腓立比書揭示,經歷基督乃是我們在推廣福音上有交通,直到主耶穌回來(一3~6)。我們越在推廣福音上有交通,就越經歷並享受基督;這要殺死我們的己、野心、喜好和揀選。保羅囑咐我們行事為人要『配得過基督的福音』,就是要『在一個靈裏站立得住,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27)。我們若在情感、思想和決定上不是一,我們就不是同魂;只要我們不是同魂,我們就不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裏,行事為人就配不過福音。

腓立比書既是說到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其結果乃是喜樂,所以該書也是一卷充滿喜樂、歡喜的書。經歷基督主要是在我們的靈裏,而享受基督乃是在我們的魂裏;因此,我們可能經歷基督而沒有享受基督;這裏的難處是在於我們的魂-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因此,使徒要求他們思念相同的事,甚至思念同一件事,使他的喜樂可以滿足(二2)。從本書全文看,『同一件事』必是指對基督主觀的認識和經歷。我們該作的最重要的事,乃是今天就經歷基督作我們的享受,使召會能建造起來,使祂得著榮耀;這是我們蒙保守在主的恢復裏,直到祂回來的路。

經歷基督(二)認識並經歷基督為榜樣

我們若要認識基督為榜樣,就應當裏面思念基督耶穌裏面所思念的(腓二5)。我們裏面要思念的,是指三節的『看』和四節的『看重』。當基督倒空自己,並且降卑自己的時候,祂裏面有這種心思和思念。基督徒生活的榜樣,乃是這位倒空自己、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被神高舉並榮耀的神人救主。子甘心樂意倒空自己,成為受造的人,來作順服權柄的代表。主一直順服,也把順服的生命賜給了我們;信徒的順從乃是接受基督作順從之榜樣的結果。

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中間有個迫切的需要,就是經歷基督作我們的榜樣(3~8)。我們的榜樣基督如今乃是內住的神,在我們裏面運行(12~13)。基督作我們生活內裏榜樣的原則,乃是我們即使有最高的標準或最高的地位,我們也不該緊持不放。我們必須在基督的人性生活上,特別是在倒空自己、降卑自己、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而緊持不放等事上,活基督。

我們有釘十字架的基督為我們的榜樣,這榜樣就是我們裏面釘十字架的生命。在腓立比書二章五至八節裏,基督降卑的步驟,乃是釘十字架生命各方面完滿的活出。基督順從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這就是釘十字架的生命完滿且絕對的活了出來。當我們活基督時,我們就是活那作釘十字架生命之榜樣的一位。藉著過釘十字架的生活,我們就能經歷復活的大能。地上最高的生活,乃是釘十字架的生活;每當我們過釘十字架的生活時,神就會帶我們進入復活裏。當我們藉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以基督這釘十字架的生命作我們日常生活的榜樣,祂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裏被高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