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六章裏的表號(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冊第四段第18-19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杭庭頓灘市,德州歐文,以及德國斯圖嘎與圖賓根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十八至十九章揭示『約翰六章裏的表號』。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第六章有六段話論到基督是生命的糧(32~71)。在第一段(32~51上),我們看見基督這生命的糧成了肉身。在三十三節基督自稱是神的糧,就是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雖然基督是神,祂卻成為肉身,為要成為生命的糧給我們喫。在第二段,我們看見基督被宰殺(51下~55),被釘在十字架上。五十一節下半說,『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這是指基督釘十字架。主捨了祂的身體,就是祂的肉身為我們死了,叫我們能得著生命。
二、第三段論到基督是生命的糧,指著祂的復活(56~59)。在五十六節主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他裏面。』(另譯)這指明主必須復活,使祂能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第四段(60~62)六十二節這話論到基督的升天。在六十二節主問門徒說,『若是你們看見人子升到祂先前所在的地方,怎麼樣呢?』五十六節暗示主的復活,而這裏的經文清楚的題起祂的升天,要隨著祂的復活。升天乃是證明基督救贖的工作完成了(來一3)。在升天裏,從天降下的基督要回到天上。
三、在第五段,即六十三至六十五節,我們看見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在六十三節開頭主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另譯)這一點把賜人生命的靈帶進來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清楚題起,道成肉身的主耶穌(一14),在復活以後,並藉著復活,成了賜人生命的靈。就著賜生命的靈而言,祂能成為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接受祂作釘十字架和復活的救主,賜人生命的靈就進到我們裏面,將永遠的生命分賜給我們。我們接受主耶穌,就是我們得著賜人生命的靈。在末了一段我們看見基督是生命的糧,具體化身在生命的話裏面(67~71)。因為祂具體化身在生命的話裏,西門彼得就宣告說,『主阿,你有永遠生命的話,我們還歸從誰呢?』(68,另譯)。
生命經歷
一、基督是真實的、實際的。祂是真食物,其他的食物都不過是影兒。我們都需要基督作我們生命的糧。即使我們聽見許多篇論到生命的信息,我們仍可能沒有深深銘記,我們需要基督作我們每天生命的供應。聖經不是僅僅為著教訓-聖經乃是為著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來到聖經面前,不該僅僅尋求關乎誡命和規條的教訓。因為聖經是為著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就該為著食物來到聖經面前。
二、在基督徒的生活裏,我們天天都需要有實際接觸那靈的經歷。我們不該僅僅滿意於每天讀幾章聖經,或者在晨興中接受一段話。每當我們來到主的話面前,我們需要運用我們的全人,尤其要運用我們的靈,來接觸基督;祂如今乃是賜生命的靈。我們的確需要讀聖經,但要緊的是我們要運用全人來接觸話中的靈。
三、我們需要基督作生命的供應,需要祂作大麥餅和魚,需要祂作產生的生命和救贖的生命。基督成為那靈,對我們就是這樣的生命。賜人生命的靈乃是產生的生命、救贖的生命、得勝的生命。我們需要這靈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作我們的食物,成為每天的營養。我們需要基督作生命的供應,然後天天接觸祂這具體化身在話中的賜生命之靈。
問題研討
一、約翰福音第六章中有六段話論到基督是生命的糧,分別啟示基督的那六方面?
二、我們來到聖經面前該有甚麼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