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二章九節我們看見兩棵樹由生命樹與善惡知識樹所代表兩種生活的原則。這兩棵樹表明基督徒可能憑著兩種不同的原則而生活。基督徒不是講是非的原則,或善惡的原則,乃是講生命(約壹五11~13,20)。我們需要知道,當我們接受主耶穌,得著新的生命之後,我們就多了一個生活的原則就是生命的原則。我們若不知道,就會把生命的原則擺在一邊,而跟從是非的原則。基督徒不是問事情對或不對,乃是在作事時問裏面的生命怎麼說(羅八6,弗四18~19)。
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是憑著裏面的生命,不是憑著外面是非的標準。我們生活的原則是裏面的而不是外面的。如果我們生活的原則也不過是對與錯,我們就和世人一樣了(17節)。對不對,不是憑著外面的標準,乃是憑著裏面的生命。我們不只是惡事不能作,連僅僅是善的事也不能作。基督徒的生活是憑著裏面的生命(羅八2,6,10~11)。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在生命之外有所決斷。裏面生命加增的事,就都是對的;裏面生命減少的事,就都是不對的。我們的道路是神的生命,不是是與非。這兩個原則的分別太大、對比太強了。我們只有一個問題: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起來的,或者是萎下去的,這要斷定我們的道路。神乃是要求到神的生命滿足了纔彀,我們要作到神所給我們的生命滿足了纔彀。基督徒不是因為犯了罪在神面前認罪而已。基督徒許多時候是因為作了好事而在神面前認罪。我們生活的原則,不是分別善和惡;我們在神面前所分別的是生命和死亡。
我們若要按照生命的原則生活,就需要分辨靈與魂,並且認識靈(來四12,林前二14~15)。主就是那靈,在我們靈裏生活、居住、運行、行動並行事,並且我們與祂成為一靈。我們需要認識我們的靈與其他內裏諸部分的不同。在我們的魂裏作任何事,不論事是對或不對,都是活在舊人裏。因此,我們需要否認我們的魂生命,就是我們的己。當我們跟從靈,我們就是跟從主自己,因為主是在我們靈裏(提後四22,林前六17)。
我們要按照生命的原則生活,就需要跟隨生命內裏的感覺(羅八6,弗四18~19,賽四十31)。生命的感覺是主觀的、個人的、實際的。在消極一面,生命的感覺是死的感覺。在積極一面,生命的感覺是生命平安的感覺,感覺剛強、飽足、安息、明亮、舒服。生命感覺的源頭是神聖的生命、生命之律、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和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神。生命感覺的功用,是使我們知道自己是活在天然的生命裏,或活在神聖的生命裏;是活在肉體裏,或活在靈裏。信徒的生命長進不長進,就在於他如何對待生命內裏的感覺。我們需要將自己禱告到生命的感覺裏,並天天活在這種管制、引導、指引的元素之下。我們越照著靈而行並跟隨生命的感覺,就越照著生命的原則而活。
我們若照著生命的原則而活,我們辨識事物,就不會照著對錯,乃照著生命或死亡(林後十一3)。約翰福音強調一個事實:生命樹與善惡知識樹相對,我們不該在意善惡,乃該在意生命。辨識一件事的祕訣-乃是照著生命或死亡來辨識。我們必須學習照著生命和死亡來辨識、分辨事情,拒絕任何剝奪我們對主作我們生命供應之享受的說話,而接受主真正的職事。真正的職事總是加強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羅八6,林後十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