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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享受基督作生命樹的路(三)用起初的愛來愛主,享受主作生命樹,並成為金燈臺作耶穌的見證,為著建造那作神永遠經綸之目標的新耶路撒冷

在啟示錄二章七節,生命樹是指釘十字架(由樹,就是木頭所含示-彼前二24)並復活(由神的生命所含示-約十一25)的基督。今天祂是在召會中,這召會的完成乃是新耶路撒冷,在其中這位釘死並復活的基督將是生命樹,滋養神所有的贖民,並作他們的享受,直到永遠。

在亞西亞的眾召會,包括在以弗所的召會,離棄了使徒保羅許配的職事(提後一15,林後十一2~3)。因此,我們看見在大約二十六年之後,使徒約翰寫信給在以弗所的召會時,他們已經離棄了起初的愛,並失去了對基督作生命樹的真正享受(啟二4~5,7)。真正的新約職事總是挑旺我們用起初的愛來愛主耶穌,加強我們單純的喫並享受基督這生命樹作我們生命的供應。用起初的愛愛主,就是在凡事上讓主居首位,居第一位,受祂的愛困迫,在我們的生活中尊祂為一切,並接受祂作一切。保羅在給以弗所人之書信的結語,乃是以恩典祝福『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六24)。以弗所書一再用『在愛裏』這一富有情意的辭句(一4,三17,四2,15~16,五2)。以弗所書的目標是要把我們帶進愛,就是神內在的本質裏,好叫我們享受是愛的神,並在這甜美的神聖之愛裏享受祂的同在,而像基督一樣的愛別人。

然而,在以弗所的召會在愛主的事上失敗了;這失敗成了歷代召會失敗的主因。在啟示錄二章一至七節主給以弗所召會的書信中,有四個主要的點。這四個要點的四個英文字都開始於字母『l』-愛(love)、生命(life)、光(light)和燈臺(lampstand)。我們必須在各方面、在凡事上讓主耶穌居首位,以恢復起初的愛。這樣,我們就會享受祂作生命樹,而這生命會成為生命之光。然後我們就會作為金燈臺照耀,作耶穌的見證;否則,燈臺就要從我們挪去。金燈臺象徵三一神-父是本質,化身於子;子是具體化身,藉靈彰顯;靈則完滿的實化並彰顯為眾召會,而眾召會乃是耶穌的見證。喫生命樹,就是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該是召會生活中首要的事。基督作生命樹『好作食物』(創二9),使我們可以喫祂作我們的享受,並被祂構成,作神的彰顯(一26,約六57,63)。

主的恢復乃是恢復用起初的愛,上好的愛,來愛主耶穌,並恢復喫主耶穌作生命樹,為著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就是建造那作神永遠經綸之目標的新耶路撒冷。我們要享受基督作生命樹,就必須一直告訴祂:『主耶穌,我愛你。』如果我們向著主耶穌有火熱的愛,讓祂在一切事上居首位,我們就會享受祂一切的所是。信主就是接受祂作生命,愛主就是享受祂作生命,享受我們所接受的這人位。信是神所賜我們的,要我們用以接受基督作生命;愛是由這美妙的信所發出來的,叫我們在作我們生命的基督裏,能活出三一神的一切豐富。

我們信主耶穌時所接受的生命乃是一個人位,我們應用並享受這人位惟一的路,乃是用起初的愛來愛祂。我們愛祂,祂會向我們顯現,並且祂和父要到我們這裏來,同我們安排住處(約十四21,23)。我們必須不斷的告訴主:『主耶穌,我愛你。主,保守我在你的愛裏!求你以你自己吸引我!保守我一直在你可愛和現今的同在裏。』我們越愛主,就越在與祂的交通中有祂的同在。我們要內在的在主的恢復裏,就要愛主耶穌。我們若不愛主,我們對祂的恢復就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