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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著神聖經綸之神聖三一神聖的分賜(四)藉著呼吸那靈、喝生命的水、喫神的糧,經歷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

子在復活裏,將終極完成的靈作為聖氣吹入門徒裏面。約翰福音啟示,基督成為肉體作神的羔羊,並且在復活裏成為賜生命的靈;因此,祂在復活裏將祂自己作為終極完成的靈,吹入門徒裏面。二十章二十二節的聖靈,就是七章三十 九節所期待的那靈,也是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節、二十六節,十五章二十六節,十六章七至八節、十三節所應許的那靈。這指明主將聖靈吹入門徒裏面,乃是成就祂關於另一位保惠師的應許。祂是那靈,就得以吹入門徒裏面。祂是那靈,就能活在門徒裏面;門徒也能因祂活著,並與祂同活。祂是那靈,就能住在門徒裏面,門徒也能住在祂裏面。主耶穌把那靈吹入門徒裏面,藉此將祂自己分賜到他們裏面作生命和一切。二十章二十二節的聖靈,事實上就是復活的基督自己,因為這靈是祂的氣。

所以,那靈乃是子的氣。主就是那賜人生命的靈;這靈就是我們的氣。話就是神,成為肉體作神的羔羊,在復活裏祂成為聖氣,給我們吸入(一29,二十22)。現今我們有基督作為話、羔羊、樹以及氣。話是為著彰顯,羔羊是為著救贖,樹是為著分賜生命,氣是為著我們的生活(一1,29,十10下,十四19,十五1)。終極完成的靈作為氣,對於我們過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一切。只有這氣,就是那靈,纔能作基督徒;也只有這氣,就是那靈,纔能作得勝者。

我們若要經歷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就都需要喝一樣的靈水,就是基督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哥林多前書十章四節的靈水指流自裂開磐石的活水。這磐石豫表釘死並復活的基督;而這水豫表那靈作我們包羅萬有的水(出十七6,約七37~39,林前十二13)。靈水,就是活水,乃是在復活裏生命的水。當我們喝這在復活裏的生命水時,我們就成了在復活裏並屬於復活的人(十4,約十四20,林後一9)。我們喝基督這賜生命的靈,神就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我們憑著喝吸取主,祂就生機的與我們成為一,作了我們的生命和構成成分。

神的經綸是要我們喫基督這神的糧並由祂所構成,好彰顯祂並代表祂。神永遠的經綸乃是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祂一模一樣。我們藉著喫基督這神的糧而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神在祂經綸裏的心意,是要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藉著改變我們的飲食,並以基督這屬天的食物餧養我們,改變我們的構成(出十六14~15,約六27,32,35)。約翰六章揭示基督是我們的糧-屬天的糧、生命的糧、活糧、真糧和神的糧。主耶穌要我們喫、消化並吸收祂這神的糧、生命的糧和活糧。

神的經綸乃在於基督進到我們裏面。為此,我們需要喫基督,將祂接受進來(弗三17上,約六57)。聖經中關於屬靈的喫的記載,啟示神要藉著喫的方式,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喫就是接觸我們身外的東西,並把這些東西接受到我們裏面。結果這些東西成了我們的構成。喫主耶穌就是將祂接受到我們裏面,為重生的新人以生命的方式所吸收(約六56~57)。喫乃是經歷神分賜的路,使祂得著彰顯和代表。我們所喫、所消化、所吸收的食物,實際上成了我們。這是調和的事。神渴望與人是一;這一可用我們喫、消化並吸收食物時所發生的來說明。我們就是我們所喫的;因此,我們若喫基督作神的糧,我們就會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按照主在啟示錄二、三章裏的話,得勝者已經得著恢復回到正確的喫主作食物的供應。他們喫主,不僅作生命樹和隱藏的嗎哪,也作滿有祂豐富的筵席(二7,17,三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