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三章給我們看見使徒保羅渴望認識基督並對基督有主觀的認識和經歷。在腓立比書三章八節,得著對基督之認識的至寶,是藉著啟示;但十節的認識基督,是藉著經歷。以認識基督為至寶,就是基督的寶貴給我們實化了。保羅首先得著基督的啟示,然後尋求對基督的經歷,就是在經歷上認識並享受祂。腓立比書三章十節的『認識』等於『經歷』,認識基督意即經歷祂,享受祂,有分於祂,並分享祂。因此,認識基督就是藉經歷祂而領略祂。
要認識基督,不僅要有關乎祂的知識,更要贏得祂那獨特的人位,這是需要出代價的,贏得基督就是出代價以經歷、享受並支取祂一切追測不盡的豐富。基督徒的生活乃是贏得包羅萬有之基督的生活。即使保羅已經相當經歷並贏得基督,但他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完全經歷了,已經徹底贏得了。保羅仍然向著標竿前進,要贏得基督到最完滿的地步。為著要贏得基督到最完滿的地步,保羅不但拋棄他在猶太教裏的經歷,也不停留在他已往對基督的經歷中。不論已往的經歷多真實,我們若停留其中,懷記不忘,就會受阻撓,不能進一步追求基督。因著基督的豐富追測不盡,有廣闊的範圍讓我們去取得,保羅乃是努力向前,要達到這範圍的極限。所以認識基督乃是給人看出在基督裏面的結果。
保羅渴望認識並經歷基督復活的大能,基督復活的大能,就是使祂從死人中復活的復活生命(弗一19~20)。基督自己就是復活,『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活著的;我曾死過,看哪,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7下~18)。因著人墮落,死就進來作工,將每一個人聚攏到陰間。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是拿在我們死而復活的救主手中。『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這樣說』(二8)。『又活的』意即復活。主受過死的苦,但祂又活了;祂曾進入死亡,但死亡不能拘禁祂,因為祂是復活。基督進到陰間,經過死亡,勝過死亡,並從死亡裏奏凱而出;這就是復活。復活就是有一個人-我們的主耶穌-衝過了限制,連最大的限制-死-也衝過了。主的復活衝破了一切天然範圍的限制;因此,耶穌不再受任何事物(包括空間和時間)捆綁。復活乃是勝過死亡而且不被死亡毀壞、損傷的生命。死亡不能對復活的生命作甚麼,死亡能把各樣的損害加在別種生命上;惟有一種生命是死亡損傷不了的,就是復活的生命,復活乃是經過死亡,而死亡拘禁不了的生命。按照聖經完滿的啟示,神自己就是復活的生命。
那靈是基督復活及其大能的實際,我們要經歷基督復活的生命,就需要看見,基督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復活最高的定義乃是:復活是末後的亞當基督成為賜生命之靈的過程。基督的復活乃是祂的變化形像,使祂成為賜生命的靈,為要進到信徒裏面。復活的原則就是天然的生命被殺死,神聖的生命代之而起,經過死而能存在的,纔是復活(啟二8)。復活乃是從死裏出來,而且越過天然範圍的東西(徒二24)。復活就是:沒有任何事故或任何境遇能把我們這有基督復活生命的人壓下去。在復活裏,意思就是我們天然的生命被釘死,然後我們這人裏面神所造的部分在復活裏被拔高,在復活裏與基督成為一。當我們不憑天然的生命,乃憑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而活時,我們就在復活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