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神是喜樂的神。羅馬書十五章十三節說,『但願那賜盼望的神,…將一切喜樂平安充滿你們』。這指明喜樂是神的一個屬性,神是可享受的神。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若享受神作恩典,就會有平安;我們若有平安,就會有喜樂。
基督也是信徒的喜樂。在約翰十五章十一節主說,『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可以在你們裏面,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在這節的上下文中,主說到葡萄樹和枝子。我們成為神聖葡萄樹的枝子,乃是喜樂的事-喜樂的生活。我們的喜樂總是來自我們住在主裏面,來自我們住在祂的愛裏。就是在這種的生活裏,我們充滿了喜樂。這喜樂就是基督自己;祂住在我們裏面,就是祂的喜樂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喜樂的源頭,叫我們的喜樂充盈、滿足,可以歡樂度日。
在聖靈中有喜樂(羅十四17)。神要我們享受祂並為祂的定旨而活(尼八10,弗三11)。三一神是喜樂的神,而使徒們乃是與眾聖徒同工,使眾聖徒喜樂。我們能經歷主的話成為我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十五16)。神話語中所啟示的一個甜美思想,乃是神在基督裏將祂自己作為恩典賜給我們,作我們的享受(林後十三14)。在聖經裏,頭一次題到神之於人,乃是擺在人跟前的食物;這表明神要我們享受祂(創二7,9,詩十六11,耶十五16)。基督徒生活的祕訣,不在於我們為神作多少,乃在於我們吸取並享受神有多少(約十五4~5,西二6~7)。
三一神的喜樂正在成為我們的喜樂。基督本身就是我們的喜樂。我們若住在主裏面,並藉著住在祂的愛裏而持續的住在祂裏面,我們就要被喜樂充滿(約十五10~11)。喫主和享受主這件事是根據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七節。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天天喫主,喝主,享受主。我們要成為忠信、正常、正確的基督徒,首要之務乃是享受主;這需要成為我們的異象。
我們的靈需要領頭享受主(來四12)。我們必須學習直接使用我們的靈,並讓魂作靈的跟隨者。子在向父的禱告裏說,『現在我往你那裏去,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裏面充滿我的喜樂』(約十七13)。這滿足的喜樂是在真實的一裏。當我們藉著父的生命,在父的名裏是一,一同享受父,就會有主的喜樂充滿在我們裏面。
在召會這神愛子的國裏,我們經歷並享受包羅萬有的基督。基督是我們所分得的分,我們的美地-神聖的基業,給我們享受(西一12)。基督是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二16~17)。基督是坐在神右邊的那一位(三1)。基督住在我們裏面,成了我們榮耀的盼望(一27)。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三4)。基督是一個新人的構成成分(10~11)。
按照彼得前書一章八節,信徒『歡騰,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這喜樂乃是浸沒在主這榮光裏的喜樂,因此是滿了主的彰顯。藉著信入主並愛主,我們就有了大喜樂。基督徒正常的光景乃是有滿有榮光的喜樂。享受主有許多方面,就如:在主面前的喜樂(詩十六11)、活在神聖羅曼史裏的喜樂(歌一1~4)、神聖三一之神聖分賜的喜樂(林後十三14,弗三14~21)、喝神樂河的水的喜樂(詩四六4上,三六8下)、認識神的愛的喜樂(加二20,羅八38~39)、實行神旨意的喜樂(詩四十8上)、在一切景況中知足的喜樂(腓四11)、以及進入主在國度裏的喜樂(太二五21,23)。一個基督徒該是個喜樂的人-在那靈中喜樂(加五22)。當我們住在主裏面,無論我們有甚麼難處,我們都是喜樂的;並且任何的困難都加深我們在主裏的喜樂(約十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