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召會網站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九-基督作為復活與麥粒

我們可以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作為復活(約十一25)。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就必須看見關於基督復活這個揭示的真理:在人性裏的基督,在復活裏由神生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羅八29)。基督所有的信徒,都是由父神藉著基督的復活所重生,為著產生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就是祂的複製(彼前一3,約十二24,林前十17)。基督這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十五45下)。沒有主復活的這些主要項目,就沒有召會,沒有基督的身體,也沒有神的經綸。

那靈乃是三一神的實際,復活的實際,基督身體的實際。我們要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就需要完全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發芽的杖表徵基督這位復活者,該是我們的生命、生活、和我們裏面復活的生命,並且這生命該發芽、開花、並結出熟杏(民十七1~11)。一切事奉的原則,乃在於發芽的杖;神把其他的十一根杖都發還各首領,只把亞倫那根杖留在約櫃裏,作永遠的記念;這意思是,復活乃是事奉神的永遠原則。復活的意思是,一切都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復活就是只有神能,我們不能;所有認識復活的人,都是對自己絕望的人;他們知道自己不能。天然的力量還存在時,復活的能力就無法彰顯。凡是我們能作的,都是在天然的範圍裏;我們不能作的,纔是在復活的範圍裏;復活是我們來不及、辦不到的。人必須到了盡頭,纔確知自己一無是處;人如果從未感覺自己不行,就永遠無法經歷神的行;復活就是說,我們不行,一切乃是神在我們裏面、藉著我們、並為我們作的。

當我們不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憑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而活時,我們就在復活裏,其結果就是基督的身體。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就必須認識、經歷、並得著復活的神(林後一8~9)。神一直藉著十字架作工,以了結我們,領我們到盡頭,使我們不再信靠自己,只信靠復活的神。雖然活的神能為人作許多事,活神的生命和性情卻沒有作到人裏面;當復活的神作工時,祂的生命和性情就作到人裏面。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並被復活的神所構成,就必須藉著『萬有』,被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羅八28~29,來十二10,耶四八11)。

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就必須因復活生命新鮮的供應得著滋養,而日日得更新(林後四16)。真實的基督徒生活乃是在早晨、在晚上,天天都有復活的神加到我們裏面。我們要得著在復活裏神聖生命更新的性能,就需要接觸神,將自己向祂敞開,讓祂進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裏面逐日新鮮的加增。我們可以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作為麥粒(約十二24)。基督神性的榮耀連同祂神聖的生命,原遮藏在祂裏面,如同藏在一粒麥子內。當祂神性的榮耀被祂人性的外殼遮藏時,祂受困迫和拘禁,渴望受死的浸,使祂神性的榮耀連同祂神聖生命的火,得以釋放出來(路十二49~50)。

基督神性之榮耀的釋放,乃是祂經過死而在復活裏,為父用神聖的榮耀所榮耀(約十二23~24,路二四26)。基督在祂的人性生活裏禱告,求父榮耀祂,父也答應了祂的禱告(約十七1,徒三13)。這樣的得榮耀,把基督從成肉體的時期遷入總括的時期,在其中,祂這位末後的亞當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基督作為麥粒藉著祂釋放生命的死與分賜生命的復活,將祂所有的信徒都帶進與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合併裏。

在基督的復活裏,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與重生的信徒那擴大、神人二性、宇宙的合併,是由基督作為變化形像的麥粒所產生的,有三方面:第一方面乃是父的家,使祂得著安息、滿足和顯現(約十四2);第二方面乃是真葡萄樹,使神得著擴大、擴展和榮耀(十五1~8,16)。第三方面乃是那靈的孩子,新人,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十六13~16,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