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傳十三章二十三節保羅說,『從這人的後裔中,神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給以色列帶來一位救主,就是耶穌。』並且三十三節說,『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完全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所記:『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在三十二至三十三節我們看見,基督作神的長子,乃是神向祖宗的應許,而神叫耶穌復活,藉此應驗這應許。復活對那人耶穌乃是出生。在復活裏,祂被神生為許多弟兄中的長子。祂從永遠就是神的獨生子。成為肉體以後,祂藉著復活,在人性裏被神生為神的長子。保羅能在詩篇二篇七節,『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看見主的復活。保羅把『今日』一辭應用到主復活的日子。這就是說,基督的復活就是祂生為神的長子。
神的獨生子藉著成為肉體穿上人性,成了神人;然後這神人在復活裏由神而生,成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來一6,羅八29)。神的獨生子在成為肉體以前,沒有屬人的性情,只有神聖的性情。神的長子在復活裏,有神聖的性情,也有屬人的性情。基督藉著祂的復活,生為神的長子,同時祂所有的信徒也生為神許多的兒子。在神許多兒子當中,只有長子是神的獨生子。這位神的獨生子在祂復活的人性裏,也是神的長子。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我們這些作神許多兒子的信徒,也兼具人的性情和神的性情(彼後一4)。
我們需要認識,基督在祂的復活裏,以大能被標出為具有屬人性情之神的兒子。基督在成為肉體與復活以前,已經是神的兒子,是神的獨生子。雖然基督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的兒子,但祂仍需要從復活被標出為神的兒子,因為祂藉著成為肉體,穿上與神性毫無關係的屬人性情。神的兒子成為肉體以後,祂神聖的性情被肉體所遮蔽。基督在祂的神性裏已經是神的兒子,但祂那由馬利亞所生的部分,即帶著屬人性情的耶穌,並不是神的兒子。藉著復活,基督聖別且拔高祂屬人的性情,就是祂的人性,祂就從復活被標出為帶著這屬人性情之神的兒子;在這意義上,祂是在祂的復活裏生為神的兒子。被標出為神的兒子是『以大能』,就是基督復活的大能,其實際就是那靈。藉著在復活裏的標出,那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兒子的基督,以新的方式成了神的兒子。在成為肉體以前,祂只是具有神性之神的兒子;藉著祂的復活,祂被標出為兼具神性與人性之神的兒子。藉著成為肉體,祂穿上了人性,而在復活裏,祂被標出為具有人性之神的兒子。基督被標出為具有人性之神的兒子,乃是『按聖別的靈』。聖別的靈是在主耶穌裏面生命的素質;當祂在肉體裏在地上生活時,祂裏面有這素質。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時,祂藉著復活,按祂裏面聖別的靈,以大能被標出為神的兒子。如今祂是神的兒子,比以前更美妙,因如今祂兼有神聖的性情,以及復活、變化、拔高、榮化、並被標出之屬人的性情。
我們需要將羅馬一章三至四節與八章二十九節聯起來看。藉著祂的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和復活,神的兒子基督成了神的長子;而許多兒子,就是基督的眾弟兄,要模成祂的形像。在羅馬一章三至四節,神的兒子基督是原型;而在八章二十九節,許多弟兄是從原型『大量生產』的人,並且要藉著在生命裏得救,模成神長子的形像。這把我們帶到『成為神』這件事,並且含示神在祂經綸裏的目的,是要使祂自己成為人,為要在基督裏,使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信徒和神的兒女,在生命、性情和構成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這樣的含示意義極其重大,並且聖經至終完成於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