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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在三一神裏的召會(三十)

三一神是新約的架構。我們藉著經歷並享受三一神,得以認識祂(約壹一5,二27,四16,五11~12)。祂不僅是我們信仰的對象,更藉著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給我們經歷並享受。我們藉著內在的享受主觀的神,而在經歷上認識祂。我們乃是在生命這條線上,並在生命長大的過程裏,得以認識三一神;我們越在生命裏長大,就越關切神聖的三一。

當三一神成為我們的經歷和享受時,祂不僅是那在寶座上宇宙般廣大的一位,祂也是那在我們心裏的一位。我們對三一神的認識不是在宇宙的寬廣裏,乃是在我們個人心的範圍裏(來八10~11)。新約所關切的乃是,我們要認識那已經進到我們這人靈裏居住,並渴望擴展到我們心的內裏各部分的一位。在新約裏,這樣對三一神的認識,乃是個人的、細節的、並經歷的。

聖經陳明一幅神聖三一為著完成祂的經綸而有之行動的圖畫。我們由此看見,聖經是照著一個管制原則寫的,就是三一神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作他們的享受、飲料、生命的泉源和光(詩三六8~9)。這指明神要在祂的神聖三一裏,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作他們的經歷和享受,使他們成為祂團體的彰顯,直到永遠。


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保羅寫到,『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一1)。這描繪出在帖撒羅尼迦的召會,一面是屬於帖撒羅尼迦人的,另一面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召會是由父神所生,有祂的生命和性情,並在主耶穌基督一切的所是和所作裏,與祂有生機的聯結。

更進一步,當保羅說到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召會,事實上他的意思是說,召會是在三一神裏。『父神』和『主耶穌基督』這樣的說法,都含示那靈。因為神聖三一的三者是不能分開的,所以每當我們有第一者父,我們也就有第二者子,也有第三者那靈。父、子、靈是一位神,不是三位神;祂們雖有分別,卻不分開;三者都是同時存在、互相內在的(約十四10~11)。就著祂們的永遠同時並存而言,神格的三者彼此有別,但祂們的永遠互相內在,卻使祂們成為一。

在神聖的經綸裏,神聖三一的三者在三個連續的時期裏,分別作工且表顯出來。但甚至在祂們經綸與工作的表顯裏,三者就素質說仍是同時並存、互相內在。父在子裏且憑著靈揀選我們(弗一4,彼前一2上)。子同著父憑著靈為我們完成救贖(約八29,來九14)。靈就是子(約十四26,林後三17),同著父(約十五26)在我們裏面作工。


召會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意思是說,召會乃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太二八19,弗四4~6)。按照聖經,我們找不到召會只在神裏這回事;反之,召會乃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林後十三14)。在創世記一章,神是沒有經過過程的神,但在新約裏,祂成了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約七37~39,腓一19)。『經過過程』是指三一神在神聖經綸裏所經過的重要步驟,包括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如今祂乃是賜生命的靈,作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

在經過過程之三一神裏的召會,乃是在那成了賜生命之靈,同著父和子的一位裏的召會(約十四20)。父在子裏,子如今乃是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約十四10~ 11,16~17,20)。當我們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我們就是在那靈裏;因此,我們是在經過過程之三一神裏的召會。我們若看見召會是在三一神裏這個異象,這異象就會支配我們的思想、活動,及我們整個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