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和好有基本的領會,是有益的。和好的需要來自於人與神為仇為敵,和好的意義乃是要成就和平(西一20,林後五18)。和好的憑藉就是基督(西一20,林後五18),和好的手續則是十字架(西一20,弗二16)。和好的包括是在諸天之上的和在地上的萬有(西一20),和好的範圍是在一個身體裏(弗二16)。今天我們需要看見,和好的事實是我們基於法理的救贖以及本於信得稱義,在神面前所有的地位(羅五10)。和好的經歷乃是我們藉著在一位靈裏,得以進到父面前(弗二18)。
新約的眾執事作基督的大使,完成和好的職事(林後五18~20,六1)。基督的大使是代表神這宇宙中最高權柄的人。使徒們得著基督的授權,代表祂作和好的工作。和好的職事不僅將罪人帶回歸神,更將信徒絕對的帶進神裏面,並使他們絕對的與祂是一。人與神完全的和好需要有兩步:第一步是罪人脫離罪與神和好。為這目的,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使我們蒙神赦免。第二步是活在天然生命中的信徒脫離肉體與神和好。為這目的,基督替我們這個『人』死了,使我們能在復活的生命裏向祂活著。我們要完成和好的職事,就需要與釘十字架的基督合而為一。哥林多人還活在肉體裏,就是活在魂裏、活在外面的人裏、活在天然的所是裏。肉體、天然人的幔子使他們與神有阻隔。保羅作工,要將肉體這層阻隔的幔子割斷,使哥林多的信徒能彀進入至聖所。惟有當我們完全與神和好,我們纔完全得救。我們越在祂裏面,就越能使人和好,進入神裏面。
和好的職事把我們帶回歸神到一個地步,我們能在基督裏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我們不僅蒙神稱義,我們實際上成了神的義。當基督作我們的代替,死在十字架上時,神看祂不僅是擔罪者,更是罪的本身。現今在復活裏,基督進入我們裏面作生命,這生命活在我們裏面,將我們構成神的義。『在祂裏面』這辭,意思是與基督聯合,不僅是在地位上的,也是在復活裏生機上的。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神為我們在肉體中定祂為罪(羅八3,約三14),使我們在祂的復活裏與祂是一,而成為神的義。在基督裏成為神的義,乃是在我們的所是上與神是對的。哥林多後書啟示信徒與神完全的和好,也啟示基督是這和好的憑藉。
這兩步的和好,由帳幕的兩層幔子清楚的描繪出來(出二六31~37,來九3)。兩層幔子都表徵獨一的基督,就是為我們的罪而死,更是替我們而死的基督。頭一層幔子稱為『簾子』。罪人藉著平息之血的和好被帶到神這裏,就經過這簾子進入聖所。這豫表和好的第一步。還有第二層幔子,將罪人與在至聖所裏的神隔開。這層幔子需要裂開,使罪人能被帶到至聖所裏的神這裏。這豫表和好的第二步。
與神完全和好會使我們的心寬宏(林後五20,六11~13)。我們的心有多寬宏,在於我們與神和好的程度。狹窄的心是很強的標示,說出我們只是部分與神和好,我們得拯救的百分比還很低。我們若能赦免別人,忘記別人得罪了我們,那就表示我們是寬宏的人,有寬廣的心。
和好的結果如下:對神有和平(羅五1)、在神裏面誇耀(11),以及在祂的生命裏得救(10)。至終,藉著和好的職事,我們得以合併到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裏,而在基督裏成為神人二性宇宙的擴大合併;結果,我們成為神的聖所、祂的居所、祂的至聖所,也就是新耶路撒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