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為著基督的身體與主同工,就需要看見在主的恢復裏只有一個工作,就是身體的工作。我們今天所作的,不是個人的工作,乃是神經綸的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五58,弗四12)。
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也必須認識神中心的工作;神中心、獨一的工作,乃是要將祂自己在基督裏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祂自己與他們成為一,好為著基督的身體。神工作的原則乃是要得著人,使神有路往前完成祂的經綸。所以,不是我們為神作工,乃是讓神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我們不該僅僅是主的工作,乃要成為主的工作品。
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也需要領悟神工作的基本特點:就是神工作的起頭必須是神的旨意,神工作的進行必須是神的能力,神工作的結局必須是叫神得著榮耀。工作的起頭不該是我們自己,工作的進行不該是我們自己的能力,工作的結局不該是叫我們得榮耀。
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就必須在生活、工作與行動之間沒有分別。主耶穌隨時隨處作工,因為祂的生活、工作與行動是一樣的;祂活祂的工作,活祂的職事。主的生活怎樣就是祂的工作,我們的生活照樣也該是我們的工作。
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就需要靠著生命作工。這生命是全豐全足,全然成熟的,能適應一切處境,並把握各種機會,好完成這職事。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也必須願意為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最後,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就需要成為書拉密女,好彀資格與良人同工。在雅歌六章十三節,佳偶經過變化的各階段,成為書拉密女,就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與所羅門一樣。這表徵愛基督的人在基督生命的成熟裏,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與基督一樣。在七章一至九節上半,書拉密女已彀資格成為所羅門的同工。這指明愛基督的人至終需要分擔主的工作。七章九節下至十三節則啟示,佳偶為著主這位良人的身體與祂同工。我們有分於主的工作,不是『為』主作工,乃是『與』主同工。我們要與主同工,就需要與祂是一。事實上,我們要與基督同工,就必須成為基督。
我們要與主同工,我們的工作必須是為著祂的身體。身體乃是神兒女今日生活與工作管治的定律。所有的同工都該為著獨一的身體,在宇宙一面作同樣一個工作;工作的出發點乃是身體的一。按照雅歌七章十一節,基督的佳偶願意從一地到另一地寄居,為要與她良人一同完成那為著全世界的工作。倪弟兄說:『神的兒女甚麼時候看見身體的合一,甚麼時候就看見工作的合一;甚麼時候看見身體的合一,甚麼時候就脫離個人的工作,就看見身體的工作。』
在眾召會裏,基督的佳偶將她的愛情獻給她的良人。我們在主的工作中,也要將我們的愛情獻給主。起初的工作乃是起初的愛所發出的工作,並且彰顯起初的愛。當我們充滿對主起初的愛時,我們所作的一切,都是因著愛主而發出,也彰顯我們對主的愛,並且我們會為著主這位良人的身體與祂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