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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復中獨一的工作(六)持守安息日的原則與建造工作的關係

在論到神居所的建造這一長段的記載之後,出埃及記三十一章十二至十七節重申守安息日的誡命。這段插入的話是在帳幕建造工作的囑咐之後,這指明主吩咐這些建造者,這些巧匠,在為主作工時,要學習如何與主同得安息。假若我們只知道如何為主作工,而不知道如何與祂同得安息,就違背了神聖的原則。

神在第七日安息了,因為祂完成了祂的工,並且滿足了。神的榮耀得著彰顯,因為人有了祂的形像;祂的權柄也即將施行,以征服祂的仇敵撒但。只要人彰顯神並對付神的仇敵,神就得著滿足而能安息。後來,第七日蒙記念為安息日。神的第七日乃是人的第一日,這指明神已經豫備好一切給人享受;人受造首先不是為了作工,乃是以神為滿足,並與神一同安息。

出埃及記三十一章十七節說,『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安息日不僅是神的安息,也是神的舒暢。神是因人得著舒暢;祂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人有靈,使人能與祂有交通;因此,人是神的舒暢。對神而言,第七日是安息與舒暢的日子;然而,對作神同伴的人而言,安息與舒暢的日子是第一日;人的第一日是享受的日子。

因此,在我們得著享受以前,神不會要求我們作工;這乃是一個神聖的原則。等到我們與祂一同有完滿的享受以後,就能與祂同工了。在五旬節那天,門徒們被那靈充滿,意思是他們充滿了對主的享受。之後,他們纔開始在與神的一裏與祂同工。五旬節是第八週的第一日,由此我們看見了第一日的原則。對神而言,是作工而安息;對人而言,是安息而作工。

所以,我們在作神建造召會的神聖工作時,必須帶著一個記號,指明我們是神的子民,我們需要祂。特別在對神子民說話時,我們總是要帶著一個記號,就是主是我們的能力、力量和一切,為著供應話語。

守安息日也是一個永遠的合同或永遠的約,向神保證我們要先享受祂並被祂充滿,好與祂是一,然後纔去為祂作工、與祂同工、並且在祂的一裏作工。安息日也是聖別的事。我們享受主,然後與祂同工,自然而然我們就被聖別,從一切凡俗的事物中分別歸神,並且被神浸透。所以帳幕及其一切器物的建造工作,應當開始於對神的享受,而期間繼續有享受神而得的舒暢;這指明,我們為神作工,不是憑著自己的力量,乃是藉著享受祂並與祂是一;這就是持守安息日的原則,而有基督作我們靈中內裏的安息。

末了,在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主說,『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必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因此你們要負我的軛,且要跟我學,你們魂裏就必得安息。』這裏的勞苦是指為了工作成功而奮鬥的勞苦;凡這樣勞苦的,總是擔重擔的。主頌揚父,承認父的道路之後,便呼召這樣的人到祂這裏來得安息。負主的軛就是接受父的旨意。主只在意父的旨意;祂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父的旨意;祂不為自己作甚麼,也不盼望為自己得甚麼。因此,無論環境如何,祂心裏都有安息。在神經綸中的每一件事,都不是重擔,乃是享受。願我們都負主的軛、跟主學,叫我們的魂得著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