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若要在基督身體的建造上有用,就需要有正確的靈。在路加福音九章,雅各和約翰問主要不要他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那些撒瑪利亞村莊裏不接待主的人(54);但主責備他們說,『你們的靈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乃是要救人的性命』(55~56)。門徒的靈錯了,因為他們的存心是恨;但主的靈是要救人的性命,不是要滅人的性命。這說出,我們不只應該作對的事,也應該用對的方法,在對的靈裏,作對的事。
對付靈並不是對付靈的本身,乃是對付靈的經過。重生的靈在我們這人的最深處,是純潔無污的;但在靈的外圍,乃是魂和體;這魂和體已經攙進了撒但邪惡的成分,變為污穢、敗壞的。所以當靈經過這魂和體,往外出來的時候,也就沾染了其中的污穢、敗壞,因此顯在外面時,就帶著污穢、敗壞、不純、不正,以及各種不該有的光景。靈的性質如何,就看它所附於之東西的性質是如何;我們是怎樣的人,就使我們的靈生出怎樣的性質來。我們的靈出來,就代表我們這個人的味道、色彩;所以一個人的品質如何,他靈的品質也如何。因此,我們每有一個行動,或者要說一句話,不只要問對不對,好不好,還要追查裏面的存心清潔麼?動機單純麼?目的專為著神麼?我們必須查看,我們的行動背後有甚麼自私的用意麼?有我們自己的傾向麼?這樣的對付,就是對付靈。換句話說,我們不只要把肉體、己和天然都破碎了,讓靈能出來,還要進一步的,把一切不好的存心,不該有的用意,不單純的傾向,不正當的意志,有摻雜的情感等等,也都對付乾淨,然後靈纔不只能出來,並且出來了,還能是正直的、清潔的、純淨的。
對付靈具體的路,是定罪所有的摻雜,靠聖靈的能力除掉它們,以及主動的應用十字架來釘死我們的肉體、己、天然,以及存心、用意、目的、傾向、動機等等這些靈的經過(羅八13)。神安排我們周遭的一切環境、事情,就是為要對付、拆毀我們的己,叫我們靈的品質,藉著聖靈的管治,能彀美好、純淨。
論到我們要有正確的靈,聖經啟示:尋求的聖徒應該靈裏貧窮並清心(太五3,8)。靈裏貧窮乃是在我們的靈裏是倒空的,沒有甚麼豫先霸佔我們全人的最深處;清心是關乎動機,是目的專一,只有一個目標,要完成神的旨意榮耀神。
再者,我們必須有正直的靈(詩五一10下)。正直的靈就是靈不搖動、不搖擺,恆常站住,如同穩固、牢靠之物。我們對主的事和召會的事,也應當常常有樂意的靈(12)。我們在神的靈裏有喜樂,我們就會樂意作任何能討主喜悅的事。我們也該有憂傷的靈(詩五一17上)就是悔改的靈,對於任何罪惡都覺得非常憂傷;換句話說,憂傷的靈乃是真正悔改的靈。我們的靈在悔改時,就是破碎的、痛悔的、憂傷的。
我們還需要有溫柔安靜的靈。彼得前書三章四節說,我們心中隱藏的人是溫柔安靜的靈;加拉太書六章一節說,我們需要用溫柔的靈挽回墮落的弟兄。
我們若靈裏痛悔卑微,我們就靈裏憂傷,並且能享受神的同在;神也就與我們同在,甚至與我們同住(賽五七15,六六2)。神渴望得著的住處,乃是一班可以讓祂進入的人,就是一班有痛悔卑微之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