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對召會的計畫(第一至三篇)
本書收錄李常受弟兄一次訓練聚會的信息及數次談話記錄。第一至三篇為訓練聚會信息,講時講地不詳;第四至五篇為一九五七年在台北的談話記錄。各篇原刊於一九五七年『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成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三篇為一系列的信息,篇題為『神對召會的計畫』,主要根據以弗所書第一、三章。三篇信息共八個點,啟示神對召會的計畫就是神的經綸;這計畫是永遠的、是出於神自己的、是照神所喜悅的旨意的,且是在基督裏的;為要使我們得兒子的名分,成為聖別歸於神自己;並叫撒但和他的使者得知神萬般的智慧;最後還要叫萬有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一、三章給我們看見,神在祂對召會的計畫裏,有祂的經綸。關於這經綸,有三點必須注意。第一,神要用祂一切的豐滿,就是祂自己,作祂經營召會的資源,和建造召會的材料(三19)。第二,神用祂復活的大能,祂所有的能力,作祂經營召會的動力(一19~21)。第三,神經營召會所用的方法,乃是神的智慧(一8,三10)。並且,歌羅西書二章九節和哥林多前書一章二十四節啟示,基督就是神的自己,神的能力,神的智慧。神對召會這計畫的經營,乃是以基督作資源,作能力,並作智慧。當神有了這個計畫,祂就設立祂兒子作受膏者,作基督,首先來完成這計畫,其次來承受這計畫,第三作這計畫的一切,叫這計畫裏的一切,都是基督。
二、根據以弗所書一章四至五節,神對召會的計畫,乃是要使我們得兒子的名分,成為聖別歸於神自己,這三點是相聯的。得兒子的名分,原文意重在成為兒子。兒子是生命的問題,兒子的名分是承受的問題。生命是叫我們得著神自己,承受是叫我們得享神和神一切所有的。成為聖別的『聖別』一辭原文重在『聖』,有『分別』的意思。『聖』乃指神的自己、神的性情。成為聖別,是神與我們調和;歸於神自己,是我們與神調和。這個歸於,這個調和,乃是神那使我們成為祂兒子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一直作變化的工作所產生的。
三、當基督的生命在召會中完全得著彰顯,而照耀出去時,萬有就在召會所照耀的光中歸於一。神叫萬有同歸於一,乃是用祂的生命,藉著召會來光照而成全的。神的生命在召會裏一直作工,作到一個地步,就能從召會照耀出去,變作萬有的光;萬有就在這個光中歸於一。
生命經歷
一、我們得救之後,就與親友、鄰舍、同事、同學有了分別,但這只是一個開頭。我們還要問:我這個人裏面的性質到底變了沒有?生活、行事為人,只是我這個人,還是有神調在我裏面?不是說我們不作世俗的事就聖別了,乃是當我們來作屬神的事時,還要看是我們自己作,或是神在我們裏頭起變化的作用而調著我們作。
二、神在召會中作恢復一的工作,不是用辦法、權能、或僅僅一種作為,乃完全是用生命。召會中的合一是長出來的。若不讓神的生命從我們裏面長出來,即使我們盡所能的要與弟兄合一,還是合不來。一乃是神,合一只有在神的生命裏能顯出來。客氣、謙卑、溫柔或涵養,並不能使我們合一,也不能成為神所要的那個一。召會的一乃是神在祂的生命裏,從我們裏面活出來。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以弗所書一、三章啟示,關於神的經綸三個要點。
二、請根據以弗所書一章四至五節,簡述神對召會的計畫。
三、神如何在召會中作恢復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