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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第一至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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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第一至二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台北帶領生命訓練,為期三個月,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來看生命的路線;本書各篇即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一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篇揭示『神的創造與撒但的背叛』。第二篇接著啟示『神恢復的創造』。


真理要點

一、創世記一章一節至二章三節,記載了神在宇宙中創造的故事,其中心用意是要啟示神在宇宙中的心願和目的。神的創造應該分作兩個大段落,換言之,現今這個宇宙乃是經過神兩步創造的過程而成的。這兩步過程,包括神原始的創造和神恢復的創造。關於神原始的創造,創世記說得非常簡略,僅僅在一章一節說,『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但在聖經別卷書裏,我們可以從五個重點來看神原始的創造:創造的動機(弗一5,9)、創造的目的(西一16~18,二9)、創造的根據(啟四11,弗一10)、創造的憑藉(來一2下,十一3,約一1~3),和創造的過程(伯三八4~7)。

二、根據約伯記三十八章四至七節,當初神所創造的地,是井然有序,極其美麗可悅。然而,宇宙發生了一個最大的悲劇,就是撒但的背叛和破壞。創世記一章二節說,『而地變為荒廢空虛,淵面黑暗』。地所以變為如此,完全是由於撒但的背叛和破壞,經過神審判的結果(耶四23,賽三四11,彼後三6)。

三、神恢復創造之過程的記載,有三個重心。第一個重心是要得著地。地恢復了,神就得著一個所在,叫生命能彀長在其上,並叫神能在其上掌權。第二個重心是要得著人。神一步一步的創造,不過是一些準備工作,為要讓神將人創造出來。等到人一創造出來,神的工作就完成了。因為只有人能彰顯神的形像,只有人能治理地,在地上掌權,對付神的仇敵。神復造的第三個重心,是要有生命。在創世記的記載裏,雖然神所創造的萬物多得不可勝數,但神好像一概不題,只題到生命的物,並與生命有關的事。神這一切題到生命的地方,都是指著屬靈的生命說的。因為神深深知道,能達到祂目的的只有祂的生命。


生命經歷

一、在神恢復的創造裏,頭一步是靈來了。神的靈總是神工作的憑藉,而在此神的靈所作的,特別重在消除死亡,帶來生命。從屬靈生命這一面說,神的靈來了,是我們生命長出的頭一個條件。神的生命在於神的靈。我們蒙恩以前,裏面充滿死亡,完全是黑暗,一點也沒有生命。因此,神要叫祂的生命,從我們裏面長出來,頭一步就是叫祂的靈臨到我們身上。

二、神在第一天叫光進來,帶進了植物生命;但這個植物生命非常低,因為光不彀。所以,在第四天,神叫光體顯出來。到這時候,光明確、具體、成形、加強了,神就能創造更高的生命,就是動物的生命。我們也要問自己:到底我身上的光是如何,神的光在我裏面強到甚麼地步?這會說出在我們裏面的生命有多少長進。只有更強的光照,纔能帶給我們更多生命的長進。

三、神把各種有生命之物都創造好了,最後就來創造人。在神恢復的創造中,神最終所要得著的就是人。從屬靈的象徵說,這就是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長大成熟;人的生命像神的生命了。生命長到最後,就像神了。是祂定規,要把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好叫我們得榮耀。生命成熟這件事,乃是神的旨意,是出於神,是神主動的。


問題研討

一、聖經各卷書如何啟示關於神創造的重點?

二、根據創世記一、二章,在神恢復創造之過程的記載中,有那三個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