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的核仁─神聖的靈同我們人的靈(第一至三章)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七四年第一冊
本書包含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三年二月至一九七四年三月所釋放的信息。本段係李弟兄於三至四月,在美國加州洛杉磯所釋放的信息集成。第一篇信息講時,乃緊接於『召會與地方召會的歷史』一書所刊之信息之後。
信息內容
第一章論到『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中要緊的事,以及眾地方召會中恢復的歷史』,第二至三章則分別論到『書信中新約的核仁─神聖的靈同我們人的靈』,以及『啟示錄中新約的核仁』。
真理要點
一、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是使徒保羅末了所寫的書信,這些書信中啟示許多重要甚至戰略性的事。頭一件戰略性的事就是神的經綸。神的經綸,指神行政(分配)的安排,就是神的計畫,要將祂自己這神聖的三一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召會得以產生(提前一3~4)。其次,召會作為活神的家,乃是支持真理的柱石和托住真理的根基,也是敬虔的極大奧祕(三15~16)。這三卷書信中一切關鍵之事,在積極一面,包括神的經綸、召會、靈、生命、恩典、呼求主、禱讀、洗滌、更新、以及主與我們的靈同在;消極一面,包括耳朵發癢、堆積教師、以及製造分裂的人。我們需要摸著這些深處的啟示。
二、羅馬書的核仁是三一神作為那靈內住於我們重生的靈。八章九至十節說,『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但基督若住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在這段經文裏,清楚的啟示出三一神,就是神、基督和那靈。『神的靈』、『基督的靈』、和『基督』這幾個辭交互使用,指明三一神是一位包羅萬有奇妙的靈。並且,這位奇妙的靈內住於我們的靈。十六節說,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十四節也說,神的靈在我們的靈裏引導我們。四節說,『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本節的『靈』也是指我們人重生的靈,有三一神自己作終極完成的那靈住在其中,與之調和。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見全本新約的核仁。
三、在啟示錄中,一位神聖的靈,就是聖靈,成了神的七靈。這不是說,神聖的靈作為三一神的終極完成,是七位個別的靈;乃是說,三一神獨一的靈加強了七倍。在啟示錄一章裏,七靈無疑是神的靈,因為四至五節將其列在三一神中。在本質和存在上,神的靈是一個;在神行動加強的功用和工作上,神的靈是七倍的。就如撒迦利亞書四章和出埃及記二十五章的燈台,在存在上,是一個燈台;在功用上,是七盞燈。
生命經歷
一、新約的核仁是神聖的靈同我們人的靈。因此,當我們接受救恩,得著三一神這奇妙的靈在我們靈裏後,就需要時時操練運用靈,並為著召會生活,操練照著調和的靈行事為人。在召會中,無論我們作甚麼,只要不運用我們的靈,就是形式、外面的儀文。反之,我們若運用靈來作每件事,我們的靈就不但會敏銳、活潑並高昂,也會成為我們全人最剛強的部分。然後我們參加聚會,就不會帶著規條而來,乃會運用我們的靈而來。
二、召會的實際是神聖的靈與人的靈調和的總和。我們若對主認真,就需要一週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我們調和的靈裏,照著調和的靈生活、行動、舉止、為人並行事)。首先,我們需要在日常行事為人中經營基督。然後,我們參加聚會,就會以活的方式而來,運用靈並活在我們的靈裏,說出並展覽基督的豐富。如此,我們的聚會就會豐富,一切儀文和形式也就自然丟棄。我們需要拆毀不用靈和不在會中盡功用的老舊傳統,每個人都能簡短為主說話而盡功用。運用靈與人人盡功用,纔是聚會正確的路。
問題研討
一、試舉出三提書中積極一面的關鍵之事。
二、請引經說明羅馬書的核仁。
三、何謂過召會生活、聚會正確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