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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六章)

874-Book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六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四及一九七七年關於傳福音的信息集成。第一至三章於七四年四月講於美國加州哥斯達美沙,第四至八章於七七年二至三月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


信息內容

第六章論到『我們見證的話』,強調主恢復之見證的特徵和緊要,以及相關的問答。

 

信息要點

一、主的恢復乃是恢復基督作生命,以及恢復真正的召會生活作耶穌的見證(西三4,啟一2)。主的恢復首先不是恢復任何實行或道理,乃是恢復這位活的、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主恢復的第二個項目,乃是恢復真正的召會生活。就如啟示錄所描繪的,召會生活乃是燈台照耀出來,作耶穌的見證(一11~12)。我們如今乃是要經歷這位活的、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我們活出真正的召會生活作耶穌的見證。

二、主恢復的見證有三項特徵:第一,勝過世俗(約十七14~17,加六14,約壹二15~17)。為著主恢復的見證,我們必須過一種絕對勝過世界的生活。第二,勝過一切反對神的事物,包括罪、天然的個性、天然的觀念。當人接觸我們時,該有深刻的印象,知道我們裏面沒有任何反對神的事物,這會使人良心裏產生信服。第三,過一種愛主的生活。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必須是愛主的人(太二二37,林前二9,十六22,弗六24)。我們若過這樣的生活,向我們周圍的人,包括我們的親戚、鄰舍、同學和同事,作活的見證,主就會得勝。

三、啟示錄十二章說到,弟兄們,就是那些構成男孩子的得勝信徒,他們因羔羊的血,並因自己所見證的話勝過撒但(5,10~11)。他們見證的話不是表白、教訓、或改正的話,而是作見證的話。這意思是我們需要學習如何作見證,以合式的接觸福音朋友和信徒。

四、主恢復的聖徒需要更多傳揚福音,這意思是,我們需要禱告,求主帶我們去找不信者,並將不信者帶給我們。我們需要主動去找不信者,堅決定意帶著福音去找不信者。這是主恢復中一個重要的項目,就是福音的傳佈與推廣(腓一5)。

 

實行要點

一、當我們接觸人時,需要學習如何分辨人,帶著相當的真理來見證我們的經歷。這需要我們有學習並受指導。為著主今日的見證,我們必須天天隨處作見證。我們不該與人爭論,告訴人該作甚麼,或告訴人是非對錯,反而該說見證的話。見證的話能光照、說服、並摸著人;這樣的話打開人的心,並且征服人。我們都需要天天作見證。

二、接觸人的基本原則,乃是要挑旺人裏面的飢渴。我們無論接觸信徒或不信者,都需要在人裏面創造出向著主的飢渴。這就是何以我們需要活的見證。我們需要過一種生活,能在人裏面創造飢渴。今天全人類都在失望的狀態中。我們若能在這種光景中過一種滿足的生活,這種生活就能在人裏面創造飢渴。人能否接受我們的傳揚,在於我們能否讓人對基督產生羨慕。為此,我們需要在人面前以活的方式見證基督徒生活的滿足,這樣的見證會挑旺人;人們會渴望過這種生活。我們若能在人裏面創造出些許飢渴,就會為立下根基,使我們得以向他們傳福音。

 

問題研討

一、試說明主恢復主要的兩個項目。

二、試述主恢復的見證的三項特徵。

三、我們接觸人的基本原則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