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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見證的恢復與實行(第四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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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見證的恢復與實行(第四至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七年五月,在台北所釋放的信息集成。主僕在晚間特會中釋放之信息,刊於『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一書。當時晨間聚會之信息,前七篇刊於『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後十一篇刊於本書,可視為前述信息的補充與應用。

 

信息內容

第四篇題到『召會的見證在實行上的難處』,第五篇則闡明『神所要的建造與撒但對人的迷蒙』。

 

信息要點

一、神的心意乃是以召會為中心,因此所有的工作都是幫助召會的建造。聖經給我們看見,在建造召會的事上,有些人作得很正確,有些人的工作並不正確。然而,當日的召會並沒有因為那些不正確的工作而分裂。召會是大的,任何人的工作都沒有召會大。保羅對哥林多召會的聖徒說,『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命、或死亡、或現今的事、或要來的事,全是你們的,但你們是基督的,基督又是神的。』(林前三22~23)由此可見,除了神和基督之外,召會是最大的。召會是神所要的器皿,召會是神所要的見證。各種職事和工作若都為著召會,召會就不會產生分裂。

二、神永遠的心願乃是要得著新耶路撒冷,而祂在時間裏的作法,乃是在一地一地建立起地方召會,作新耶路撒冷的雛形與代表。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神在那地方所設立的一個代表,代表宇宙的召會、基督的身體與新耶路撒冷。這就是神在新約時代所要作的事。然而,撒但長久以來藉著特別的名稱、特別的信條與特別的交通,破壞了地方召會。一面,形成地方上的分裂,破壞神永遠心願的雛形;另一面,聯起相同的分裂而有超地方的聯結。凡是體貼神心腸的人,都當站在地方召會的立場上,照著身體的原則,作新耶路撒冷的雛形和代表,活出基督身體的生活,顯出基督的生命,作召會的見證。

 

實行要點

一、為著召會作基督團體的見證,我們應當有正確的存心,不爭執、不分裂。羅馬書十四章六節說,『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喫的人是向主喫的。』我們要學習這種寬大的態度。我們不能要求召會整齊劃一;反之,我們應該竭力保守一,避免分裂。所有的問題都在於我們的心和靈,我們若是站在不分裂的立場上,並且學習不爭執,彼此接納,就容易給聖靈機會說話。我們並非要征服眾人的意見,而是必須先存心清潔,豫備自己有合式的態度說,『主,我不爭。你的兒女願意有甚麼主張,我和他們交通;若不能說服他們,我就容讓他們,我不能因著自己的主張和他們分。』。如此,聖靈就很容易出來作工,消除一切的難處。

二、神乃是藉著建造地方召會以建造宇宙召會。神在新約時代中所作的事,都是在地方召會身上。在新約使徒的書信中,所對付的都是地方召會的問題,可見召會不是一個空洞的理論。在現今這個世代中,召會應該顯出合一、脫離世界、得勝的光景。為此,我們需要傳揚福音以拯救罪人,接受造就與成全,追求聖別、屬靈、得勝、長進。凡我們所行積極的一切,都是為著建造地方召會,藉以帶進宇宙召會的建造。

三、為了顯出基督身體的生活,為基督作團體的見證,我們不僅要脫離宗派,更要在召會合一的立場上,和所有在這個立場上的人,一同聚會配搭事奉主。我們需要在一地一地和所有脫離宗派的人,以及不在宗派裏的人,共同配搭事奉主;並以地方為界限,成立一個聚會,有一個交通,一個立場,一個見證,和一個行政。在這個一裏,我們只要求『一信』(弗四5),除了『一信』之外,所有不同的見解,我們都應該包容。

 

問題研討

一、試簡述神永遠的心願與完成的路。

二、為著召會的建造,我們該有的存心與態度為何?

三、為基督作團體的見證,我們當走的路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