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的身體裏與神同工(第十至十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九至三十一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篇信息從積極一面啟示『在基督身體等次中的事奉』,十一篇論到『組織與生機』的區別,十二篇從消極一面教導我們要『出到營外事奉神』。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啟示,召會是基督的身體(一23)、基督的豐滿,是祂的延續、延長和擴展,隨時隨地彰顯並見證基督。召會是神在靈裏的居所(二22)。神要藉著召會,使諸天界裏執政的、掌權的,現今得知神萬般的智慧(三10)。召會也是一個新人(二15,四24),是基督的配偶(五25~32),是團體的戰士(六10~18)。這些都說出,神救贖工作的目的,不是僅僅要救許多單個的人,乃是要得著團體的一班人,就是召會。所以我們得救後,都必須過召會生活。如果我們離開召會生活,就像一個肢體脫開了身體,會枯乾並死亡,因此我們永遠不能向身體單獨。
二、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神的居所、基督的配偶和團體的戰士,應該是立體的。所謂立體,就是有等次和次序的講究。一旦立體,就有權柄產生。召會的權柄不是教皇或聖品階級的管轄,乃是身體的權柄,存在於肢體彼此之間。好比手掌是手指的權柄。為這緣故,我們在召會中配搭事奉,不僅要順服元首基督,也要順服身體上的肢體。倘若我們實在看見召會乃是基督的身體,並且願意服在十字架之下接受破碎,就會知道基督身體中的等次與權柄。
三、我們走主恢復的路,必須看見異象。我們不是跟隨人,乃是跟隨屬天的異象,走召會的路。召會的路乃是一條純淨的路,因此我們必須經過十字架的破碎與了結,棄絕自己的選擇和口味,站住召會的立場,在召會中同被建造,以完成神的旨意。我們的事奉,需要有基督為內容和實際,也要在身體裏配搭。同時,也要有分辨力,要出到營外(來十三13),離開屬人的宗教組織。營表徵屬人的組織,特別是指猶太教的組織,名為敬拜神,實際上卻是人在掌權。我們必須願意受對付,背十字架,讓基督作王,讓聖靈在我們中間有地位,否則就會變成屬人的組織,失去神的同在。
生命經歷
一、我們必須認識生命,認識權柄,並且守住生命的等次。我們要認識自己的等次和地位,必須經過十字架的破碎與對付。聖靈會讓我們清楚神在身體裏的安排,也會讓我們知道自己在那些肢體之下。當我們配搭事奉時,就需要活在靈裏,照著我們在身體裏的等次說話並服事。
二、召會事奉中正常的光景,乃是弟兄們來在一起,都在靈裏彼此敞開交通。人人不搶作頭,也不退後;不裝作謙卑,也沒有一點越過主的成分。眾人都是恐懼戰兢的活在主面前,將裏頭的感覺交通出來,而產生出乎主,出於聖靈的準確感覺。我們一起交通時,一定要學習敞開發表感覺,不堅持自己的意見和看法。這樣的彼此順服,乃是順服聖靈在身體裏的說話,也就是順服身體的權柄。
三、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每一個肢體的地位和權柄乃是以生命來維持的。我們若是愛主,敬畏主,拒絕我們的肉體、己和單獨,而活在生命裏,隨從靈事奉,都會知道自己的等次和權柄在那裏,不必組織安排。這樣,召會的情形就會是立體的,那將是何等美麗的光景,對世人作強有力的見證。
問題研討
一、我們如何知道自己在基督身體裏的等次,並照著等次配搭事奉?
二、召會事奉中正常的光景應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