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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職分與召會生活的往前 (第一~二章)

855-Book

長老職分與召會生活的往前(第一至二章)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七六年第三冊

本書包含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六年一至十二月所釋放的信息。該年李弟兄均留於美國加州安那翰,本段係七月二十九至三十日,他對長老及負責弟兄們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開宗明義的說到我們必須『以生命的路執行召會的事奉』,第二章繼續論到『對付召會生活中的老舊』。

 

信息要點

一、我們必須以生命的路執行召會的事奉,避免落入組織裏。譬如在兒童聚會中,我們必須幫助兒童認識主,接受救恩,並在他們屬人的生命裏長大。我們不該給他們過量的聖經知識,乃該幫助他們認識人的生命。我們必須給他們正確屬人生命的印象,為他們建立標準,教導他們善待人,並且孝敬、順從父母,並幫助他們領悟,他們需要救恩。為此,我們不該跟隨主日學的方式,採納任何一種系統,或取用來自我們老舊背景的材料;反而,我們該幫助為人父母者建立他們兒女的屬人性格。

二、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不是無生命的組織,乃是滿了生命的生機體(弗一22~23)。我們容易落入組織,因為我們缺少生命。任何一種沒有生命的運作,都需要組織。召會不是組織,乃是由神聖生命所構成的生機體。這生命是一個人位,就是基督自己這賜生命的靈。生命屬於那靈,而那靈稱為生命之靈。我們若不認識基督這活的靈,就不可能對生命有充分的經歷。我們必須領悟,我們需要更多的生命,而生命就是基督這賜生命的靈。這事對我們不該僅是道理,乃必須滲透我們的日常生活。生命的律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生命自動自發的功用,我們必須照著這律而行,藉此憑著神聖的生命而活。當我們憑著神聖的生命並照其功用而活,組織和死沉在我們當中就沒有地位。我們需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在靈的新樣裏服事(羅六4,七6)。我們有生命,就有新樣。我們必須在生命裏並照著生命的律從事所有召會的事奉。

 

實行要點

一、我們需要對付召會生活中的老舊。按照天然的個性,少有人喜歡接受改變,但我們與主同工的人,必須比世上的人更進取並迫切。今天我們當中仍有一些難處,第一個難處就是注意手續過於事奉。原則上,我們必須盡可能減少為著執行任何屬靈的事奉所需要的手續。我們的焦點必須放在事奉本身,而不是執行事奉的手續。其次,我們不要叫少數人擔負許多人的責任,也不要產生額外的需要。將我們自己的責任加在別人身上成為重擔,等於叫少數聖徒負許多人的責任。我們在事奉中該減少需要,特別是因手續而生出的需要,使我們能將時間花在事奉本身。我們若注意手續過於服事,就會被帶進組織裏;這會使我們死沉,並減少我們與人的接觸,以致無法使人有生命的增長。既然我們對人有負擔,就需要花大部分的時間接觸人。

二、眾召會中領頭的弟兄們需要花許多時間交通和禱告,使他們能接受彼此的幫助,藉著遠離組織,實行召會生活。眾聖徒都需要更多接受生命,更多照著靈而行,更多禱告,更多交通,還要更多接觸人。召會事奉的目的是要接觸人,眾聖徒都必須用大部分的時間來接觸人。在這事上,長老們需要領頭。若是每個地方的長老們都領頭為人禱告,並拿起負擔接觸人,花時間將生命注入人裏面,就會給聖徒建立正確的榜樣,並能鼓勵聖徒作同樣的事。

 

問題研討

一、我們如何避免落入組織,在生命裏事奉?

二、試述弟兄們如何領頭照著生命實行召會生活。

一、我們如何知道自己在基督身體裏的等次,並照著等次配搭事奉?

二、召會事奉中正常的光景應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