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中心與人生的中心
(第一至三章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至一九八九年,在美國各地華語聚會釋放的信息集成,講時講地見各篇篇末。
信息內容
第一章指出『人的三部分及其需要』。第二章說到『三一神分賜給三部分的人』。第三章強調『神給得救之人的四樣供備』。
真理要點
一、神造人有三項特點。第一,人有神的形像。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形像是指裏面的所是,樣式指外面的形狀。這說出神把人擺在何等高的地位。第二,人有三部分。創世記二章七節上半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神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了人的身體。接著,神『將生命之氣吹在祂鼻孔裏』(7中)。這生命之氣進到人裏面,成了人的靈(伯三二8)。人的靈乃是從神口中吹出來的生命之氣,進入人的軀殼裏所產生的。人的靈和身體結合在一起就『成了活的魂』(7下)。魂有意志、感覺、情感、思想等作用。不僅如此,神給人造靈,靈是人和神接觸的機關,使人和神發生關係。第三,人需要接受神作生命。神把人造好之後,將人擺在生命樹跟前,指明人需要接受神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
二、根據羅馬書八章,我們看見三一神要分賜生命給三部分的人。九節上半說,『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這節有神的靈。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我們的靈就有生命。十節說,『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這使我們看見,我們的身體因罪是死的,可是我們的靈卻因義是生命。六節說,『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心思若擺在肉體,就是死;心思在靈裏,就是生命平安。這指明心思置於靈也是生命。十一節說,『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這節指明身體至終也得了生命。
生命經歷
一、神造人有靈、魂、體三部分。神造人有靈,就是要人接受神。若沒有神進來,人最深處的靈是空的。只有當我們接受這位神,進到我們的靈中,我們的人生纔有中心、內容、目標、根基。當人願意敞開靈從裏面求告主耶穌:『主耶穌阿,感謝你,你是神,你創造宇宙也造了我。你為我在十字架上死了,擔當我的罪,是要我接受你到我裏面,作我的生命、內容和人生的意義。』藉此,我們的人生就要經歷何等奇妙的大改變。
二、當人受浸之後,可藉著神所賜的四樣供備,天天享受神的豐富。第一,主的寶血。受浸後,人因著軟弱,犯罪了,良心就受到控告和定罪。這時若取用主的寶血,就會經歷神的赦免,恢復並保守我們一直與神有交通。第二,聖靈。主乃是把祂自己賜給我們作生命的靈。這靈就是聖靈,也就是神自己。當我們取用寶血,聖靈就在我們裏面運行,我們裏面就有平安。第三,聖經。聖經的話,所包含的內容,就是神自己。神乃是把祂一切的豐富都擺在祂的話裏,我們必須禱讀祂的話,享受祂自己。第四,召會。召會乃是我們的避難所、修養院、餐館,甚至是我們最完滿的家。我們在家中不能解決的問題,來到召會中就解決了;我們為某事覺得痛苦時,一到召會就得安慰了。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神造人的三個特點。
二、請根據羅馬書八章來說明三一神如何分賜生命給三部分的人。
三、請說出神給得救之人的四樣供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