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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至十二篇 )

947-Book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至十二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篇『基督的啟示』,第十一篇是『認識內住的聖靈』,第十二篇則是『道理與啟示』。

真理要點

一、全本聖經從起頭到末了,都是基督的啟示。在神的計畫和定規裏最中心的事,就是神要在宇宙中高舉祂的兒子,將祂的兒子建立起來,並將祂的兒子建造到人裏面。基督的啟示包羅了一切的啟示。如果沒有看見基督這啟示,那就甚麼啟示也看不見。我們一旦看見基督,得著基督的啟示,就要看見宇宙的啟示、人的啟示、神救恩的啟示、基督徒生活的啟示、以及神在祂兒子身上工作的啟示。基督的啟示能解釋宇宙中一切事發生的原因;基督乃是一切問題的答案。我們若得著啟示,就會看見整本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是說到基督,祂是聖經的中心,也是聖經的內容。

二、我們要認識內住的基督,就必須認識內住的聖靈。我們許多人也許早已聽過關於『聖靈的內住』的教訓。然而,聖靈在我們裏面,我們如何能知道呢?一面是聖經這樣說,但另一面,我們還必須有主觀的經歷。聖靈是活的,時常在我們裏面運行,所以我們裏面會有感覺。我們乃是根據這個感覺來認識聖靈。根據羅馬書八章,聖靈的感覺乃是生命、平安,不過這些是較淺顯、初步的感覺。還有更大、更高深的感覺,首先乃是天的感覺。當你有在靈裏真實的禱告,就會覺得天在你裏面,你會摸著天的感覺。其次是榮耀的感覺。弟兄姊妹若活在聖靈裏,自然就顯得光明正大、毫不畏縮,給人的感覺是尊貴、高尚的;那就是榮耀的光景。

三、許多人都讀過聖經,甚至也背聖經,但未必知道所讀之經節真正的涵義。這樣的人讀了神的話,得知聖經的道理,卻沒有啟示。因此不要以為明白道理,知道聖經就彀了。你若沒有光,就得不著神話語裏的實際。必須有一天聖靈來啟示,來光照,將道理變成啟示,信息和聖經的話纔會真正成為我們的拯救。所以,我們需要常常到主面前禱告、尋求,安靜等候,讓聖靈有機會光照並啟示。

生命經歷

一、如果我們問:宇宙的奧祕是甚麼?人生存的目的是甚麼?人一生忙忙碌碌、勞碌辛苦又是為了甚麼?許多人答不上來。如果我們問基督徒:神造你又拯救你的目的是甚麼?許多基督徒也答不上來。如果我們進一步的問神的兒女:神為甚麼一直牧養你、照管你、看顧你?神在你身上作工,目的是為什麼?恐怕神的兒女也少有知道的。他們不明白這些事,因為沒有啟示;需要神揭開幕幔,人纔能有所看見。

二、不少基督徒會背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如果沒有啟示,即使將這節背了千百遍,這句話對背的人來說一點用處都沒有,也不會和背的人產生任何關係。他在有難處發生時,仍習慣用自己的看法、努力、眼光、主張、手腕、知識、道理等來解決。直到主的話向這人發光、發亮,他裏面看見光,得著聖靈的啟示,該處經節纔會使他仆倒。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甚麼是『基督的啟示』。

二、我們如何能知道,聖靈在我們裏面呢?

三、試述『知道道理與得著啟示』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