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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十二至十五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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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十二至十五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羅馬書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二篇至第十五篇是論到『在基督裏的得著』(一)~(四)。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五章是講在亞當裏有所承受,六章是講在基督裏有所得著。在亞當裏所承受的是罪和死;在基督裏所得著的是義和生。義與罪相對,生與死相對。在亞當裏眾人都有了罪,也都死了;在基督裏眾人都得著義,也都得生命。

二、羅馬書六章十二節:『所以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體裏作王,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我們既已看見我們在基督裏與祂同死同復活,就不要讓罪有地位。既看見我們與基督聯合、在基督裏,就要負一個責任,不要讓罪在我們身上作王,並且不要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兵器,乃要獻給神作義的兵器。

三、十七節:『感謝神,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從了你們被交於其中之教訓的規模。』保羅的意思是,我們從前沒有得救時,是作罪的奴僕順從罪,隨意放蕩,現今我們蒙恩得救了,就要順從神了。怎麼順從?他在此教導我們要進到神順從的規模裏;那順從是有規模的,而這規模乃是神自己。怎樣進到這規模裏?乃是藉著神的教訓。這教訓有一個規模,我們乃是受教導進入這規模,照這規模事奉神。

生命經歷

一、羅馬書六章十一節,使徒指示我們一條路: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卻當算自己是活的。這個算自己死,算自己活,不是在自己裏面算,乃是在基督裏面算。你和基督聯合,祂的死就是你的死,祂的活就是你的活。六章這裏的算,多少還是在客觀一面承認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事實;我們必須配合八章所啟示的那靈,在那靈裏主觀的經歷這些事實。六章所說的一切,只有在八章所說的那靈裏,纔能成為經歷。

二、羅馬書六章十三節下:『並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兵器。』我們不要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兵器,倒要獻給神作義的兵器。譬如,罪在我們裏面催我們去犯罪,我們就拒絕它,並說『我現在要去聚會。』罪在嘴脣上發動,想要說長道短時,你就告訴它說,『我不讓你作王,我的嘴脣和舌頭不能獻給你,』並且說『我要將我的嘴脣獻給神,我要唱詩、讚美、禱告、感謝、講說主的話、讀經。』每一次罪在我們裏面發動時,我們都要表示一個『不讓』的態度,不僅不將自己獻給它,更要將自己獻給神,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兵器。

三、二十至二十一節說,『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受義的約束。那時你們有甚麼果子?不過是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使徒的意思是,從前我們作罪的奴僕,不受義的約束。現今我們回頭看自己未得救時所作許多的事都是羞恥的,其結局就是死,叫我們的靈死,身體軟弱,失去屬靈的功用。二十二節說,『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聖別的果子,結局就是永遠的生命。』這裏的聖別,不是得救時的聖別,乃是得救之後的果子。我們若作神的奴僕,就有聖別的果子。我們若將自己獻給主,順從祂,過義的生活,以至於有聖別的果子,我們的靈就剛強,住在主裏面,有屬靈的功用,這些加起來就是永遠的生命。

問題研討

一、羅馬書五章『在亞當裏』我們承受什麼?六章『在基督裏』我們得著什麼?

二、羅馬書五章十二、十三節說我們需要負什麼責任?

三、作罪的奴僕和神的奴僕各有什麼結果?